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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撞成高位截瘫获补偿13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20日13:56  法制晚报

  经法院二审调解

  被撞成高位截瘫获补偿13万元

  本报讯(记者邵洁)在铁路线上行走,被火车轧掉右脚,脊髓损伤导致高位截瘫。闫女士将北京铁路局诉至法院索赔。记者今天从代理闫女士案件的河北钢正律师事务所获悉,北京铁路局最终补偿闫女士13万元。

  事发京原线石景山南站西侧的铁路线上。闫女士认为,事发地点是人口密集的居民区,北京铁路局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北京铁路局的不作为与自己的受害有因果关系,应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铁路局不承担赔偿责任。但考虑到闫女士的伤残情况,酌情判令铁路局给付补偿款5万元。严女士不服一审判决。经过二审调解,北京铁路局最终给付闫女士补偿金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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