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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电汇凭证骗取14万被诉
公诉人指控称,2007年5月16日至18日,被告人张佳玲冒充北京市金盛福食品有限公司出纳,使用伪造的北京市农村商业银行电汇凭证,骗取该公司账户内14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佳玲使用伪造的汇款凭证,骗取款物的行为应当以金融凭证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开庭时间:4月21日8时30分开庭地点:昌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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