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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购物揩油
拖欠近6000元6年不还
本报讯(通讯员 宋万忠记者王巍)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村委会在村民老王经营的超市内,累计赊账1.3万余元,至今尚有近6000元货款未归还。老王将村委会诉至顺义法院。
老王诉称,其所在村委会自2002年7月至2004年1月,从其经营的超市处购买烟、酒、食用油等。2007年4月,村委会给付欠款8000元,但剩余5898元一直未给。
受理该案后,顺义法院承办法官杨维利现场调解。村委会表示在6月30日前给付老王剩余物品款5898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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