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死亡证明竟填女儿名
家属起诉医院 要求当面赔礼道歉 并赔偿20100元
本报讯(记者付中实习生 蔡旭)父亲的死亡证明上赫然写着自己的名字,导致不能按时火化。42岁的安女士为此将医院诉至法院,要求当面赔礼道歉,并赔偿20100元。
安女士称,2009年10月13日,其父因病医治无效死亡。10月15日,当她和亲属到殡仪馆火化父亲遗体时,发现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上赫然写着自己的名字。
由于父亲生前是全国劳模、“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很多亲朋好友都来向父亲道别,医院的工作失误,导致父亲无法入吊唁厅,众亲属等候许久。
事后安女士曾与医院进行联系,而负责解决问题的医生却称安女士在“讹钱”。
安女士认为,医院工作人员的疏忽给其本人及亲属原本失去亲人的痛处雪上加霜,而且医生出口伤人,更令其感到医院对其极不尊重。
她诉至法院,要求医院当面赔礼道歉,赔偿其姓名权损失10000元、精神损害赔偿抚慰金10000元、开证明(死亡证明重开)往返车费100元。
今天上午,安女士亲自来到法庭参加诉讼。“父亲去世本来我就很伤心了,他们还……”说到这里,安女士不禁哽咽了。
陈述完诉状内容,安女士还请来弟弟和弟媳妇上庭作证。他们都向法官讲述了当天的过程,以证实安女士的诉讼内容是真实可信的。
但医院一方态度十分强硬,代理人毫不客气地说,原告要求几万元,属于“讹诈”。该人表示,在医院已经认错的情况下,给500元就挺合理的了。
医院代理人还认为,这件事并没有对安女士及其家属造成多大的影响,他们是在夸大损失。
同时,医院一方也不认可证人作证的内容,认为证人都是原告的亲属,证言不具有证明效力。
尽管如此,医院的代理人还是当庭向安女士道了歉。“对不起,我们也是不小心写错了名字。事发后,医院已经对责任医生进行了批评。”
但安女士并不认可这一点,她说,是自己找到了医院要说法后,医生才道歉的。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