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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评出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十大法治事件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20日22:2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深圳4月20日电(记者郑小红)今年是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深圳市政府新闻办20日发布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十大法治事件评选结果。

  深圳市政协副主席、市司法局副局长兼新闻发言人钟晓渝介绍,这十大法治事件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标志深圳经济特区正式创立;全国人大授予深圳特区立法权;以公开拍卖的方式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制定《深圳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在全国率先推出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打造法治政府;率先制定公司法律规范,探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率先编辑出版全国首套《中小学生法制教育读本》,促进公民法律素质不断提升;深圳率先进行律师制度改革;深圳率先为劳务工立法,努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深圳成立全国第一个经济罪案举报中心;深圳率先立法破解法院执行难。

  深圳市依法治市办副主任杨时敏表示绍,此次评选活动由深圳依法治市办牵头,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司法局等多个单位联合开展评选活动,活动历时一年多,相关部门、专家学者、广大市民踊跃参与。

  评委会先后召开两次评审会,从75件参选事件中评出19件作为十大法治事件侯选事件后,由当地媒体同时发布了19件侯选事件,共收到选票5391张,网络点击率达到15869人次,评委会在充分尊重市民投票结果的情况下,结合评审专家意见,最终评定了深圳经济特区建立三十年十大法治事件。

  他表示,十大法治事件涵盖深圳立法、司法、执法、普法、法律服务、法律监督等法治建设的各个环节,是特区建立30年深圳民主法治建设历程的系统总结,反映了深圳民主法治建设的变化和成果,体现了民主法治建设在全国的地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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