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青海玉树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于2010年4月21日举行全国哀悼活动。全国和驻外使领馆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以各种方式表示哀悼。
请接到通知后,立即落实相关要求,按照国旗法规定当天应当升国旗的场所、机构和单位均应下半旗志哀。下半旗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1/3处,降下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再降下。
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各种方式的哀悼活动。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