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4月21日电 (记者 沈嘉) 4月21日,中国青海玉树地震的“头七”之日,中国政府为遇难者举行全国性哀悼活动,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二个“平民悼念日”。
在两年前的汶川大地震后,13亿中国人第一次用“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哀悼仪式”送别了自然灾祸中蒙难同胞。当时一些评论说,该次举国哀悼把“一个民族对生命的尊重和关爱,一个国家对公民尊严的彰告,升扬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国家公悼是对逝者的最高礼仪,不仅告慰逝者,亦抚慰生者。这一制度于玉树延续并强化,再次体现了一个国家的人本观和民本观。
既往中国文化强调国民对国家的责任与义务,而全国哀悼日则体现了国家对国民尊重与珍视的人性精神。有内地媒体发表评论认为,公共悼念仪式对于各级政府而言,“同样是一场尊重公民生命权的洗礼。”从某种意义上说,举行全国哀悼活动是在提醒执政者切记保护公民生命安全的职责。正所谓“国之兴也,视民如伤,是其福也;其亡也,以民为土芥,是其祸也。”
对于普通公民而言,哀悼日仪式也意义重大。它再次向生者说明,一切物质的东西都可以重建,惟独生命将不会再生,应珍惜生活,珍视生命。
在这一基础上,哀悼日对社会形成爱与扶助,善与理性,尊重与尊严的基本价值理念将有进一步意义。公共仪式最重要的功能之一在于引起情感共鸣,凝聚社会共识,更好地连结起各族各界各个阶层的民众。这对于当下经济快速发展社会结构快速变化的中国而言,改变个人与社会渐趋疏离的关系,也有着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