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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纪委正调查王亚丽职务侵占案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23日03:38  新京报

  王翠棉开始被一系列关于“王晓冬”的问题困扰,“王晓冬是谁?”“她为何要进入金华公司?”但事态的发展很快让王翠棉看清答案。

  成为法人代表的王晓冬,迅速“控制”了金华公司一切资料。

  2008年8月18日———王晓冬成为法人代表的第5天,其去新华区公安分局刑警三中队报案,称公司会计贾玉红携公司款项、印章和营业执照私逃。

  随后警方以涉嫌职务侵占逮捕贾玉红,并查抄金华公司办公室、贾玉红与王破盘的同居住所,搜走包括股东名册、出资证明等全部文件,后又从工商银行取走公司营业执照和公章。

  2009年9月3日,贾以职务侵占罪被判刑10年。今年2月5日,二审开庭,贾被无罪释放。

  “我确实掌握着公司最重要的资料股东名册、营业执照等。但我没潜逃。”贾玉红说,2008年8月18日之前她和王翠棉等人一直在处理王破盘丧事,8月18日听说警方来找,便自己去了警局。

  而王破盘子女发现,公司所有文件掌握在别人手中后,他们根本无法继承父亲遗产。

  王翠棉和兄长王中信找过警局索要股东名册,“警方要我们去找新法人代表王晓冬。”

  王翠棉又去石家庄工商局调取原始股东名册,想以此证明父亲占有公司80%股权。但工商局回复,因办公室搬迁,股东名册找不到了。

  记者从该工商局企业注册分局局长白建军处了解到,公司的股东注册其实是被工商局副局长齐志刚调走。

  在调查中,王翠棉发现无论是齐志刚还是王晓冬,其背后有个共同朋友:王亚丽。

  王翠棉从“金华”副总田崇武处得知,2008年8月18日———贾玉红去警局当天,田也赶去警局了解情况。

  “在警局我看到王亚丽。”田崇武说,当时王亚丽指着王晓冬介绍说,这位王总在公司投资了3000万,“那是我第一次见到王晓冬。”

  随后,在2008年冬天的某一天,王翠棉看见齐志刚和王亚丽在一起吃饭,便明白了所有内幕。

  “王亚丽通过王晓冬控制公司现有资料,通过齐志刚控制公司原始注册资料。”王翠棉说,难怪兄长王中信有一次在新华区公安局遇见王亚丽,“王亚丽说,你能找到证据,这个公司就是你们的,找不到证据,一分钱也别想得到。”

  问题法人屡“告”不倒

  知情人称,新华区警局不立案调查王晓冬,与王亚丽行贿有关,相关人员已被查办

  王翠棉等人在2009年5月18日,试图通过法院诉讼途径,完成父亲公司股份的确权和继承。但失败了。

  因为金华公司向法庭提交的股东名册显示,股东肖和利持股60%、周东风持股20%,薛立新持股20%,“王破盘只是被聘请委派的公司执行董事,并无实际股份。”

  记者从工商局企业注册分局局长白建军处了解到,公司原始股东名册记录的是王破盘持股80%,薛立新持股10%,周东风持股10%,股东中并无肖和利。

  王翠棉寻访了可能了解王亚丽的各种人员,掌握以下信息:

  王亚丽原名“丁增欣”,无极县人,曾是父亲王破盘的同居伙伴。而金华公司提交股东名册中的3名股东,皆和王亚丽有一定关系。薛立新是王亚丽的丈夫;周东风则是王亚丽(即丁增欣)的姐夫;肖和利是周东风同村的几十年好友。

  王翠棉先从“状告”王晓冬入手,她向新华区公安分局报案,称“王晓冬非法变更金华公司法人,涉嫌侵占他人合法财产”。

  警方未予立案,理由是“王晓冬行为不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新华公安分局局长康云良表示,“金华公司的法人代表变更,这是工商局的事,营业执照上就是她的名字,要查只能工商来查”。

  王翠棉遂向市工商局举报王晓冬在申请新执照时涉嫌伪造公章。

  工商局的回复是,“本局不具备企业公章真伪鉴定的技术手段,建议举报人到公安或司法机关去申请鉴定。”

  王翠棉在公安局和工商局间往返跑数十次,均无果。

  石家庄工商局一内部人士表示,他很理解王翠棉为何总是无功而返。据他透露,今年1月,专案组在齐志刚家中查抄到80多万现金,并找到已涂改过的公司档案,其中王破盘被涂改掉了。

  记者从一名接触过专案组的人士了解到,办案人员已查实齐志刚收受王亚丽巨额现金,其已被检察机关批捕。

  该人士还告诉记者,新华区政法委书记王瑞征已被专案组控制;新华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赵玉虎涉嫌收受王亚丽15万元贿赂,其负责主管新华区公安分局刑警三中队,贾玉红职务侵占案是其一手主办。目前两人正处于取保候审阶段。

  领导“批示”的微妙作用

  王翠棉与王亚丽互指对方冒称富商女儿,双方举报信都得到市委领导批示;但调查仍无法进行

  王翠棉开始将王亚丽伪造简历、冒称他人子女等事写入举报材料,投向各政府部门,市公安局、市委、市委组织部、省纪委……3个月内寄出140多封举报信,跑了数十趟机关,得到的答复均是“正在查”。

  2008年10月,王翠棉和姐姐王翠揽到市委组织部举报,“当时相关负责人表示,上级领导已打了招呼,任何人不能查看王亚丽档案,你反映的情况会调查。”

  她们又去市纠风办举报,“负责人说管不了,称王亚丽是处级干部,我们是处级单位”;又去省纠风办,“当时一工作人员私下透露,上面有领导打了招呼,查不下去”。

  在王翠棉等人举报的同时,王亚丽也在写举报信,称“自己父亲遭人谋杀,公司会计贾玉红携款私逃有重大嫌疑,有人冒充父亲女儿的身份四处造谣中伤自己。”

  2008年10月16日,王亚丽的举报信被送至市委副书记刘云峰那里,刘将其转给市公安局局长张铁力,张铁力于同年10月22日作出批示,要求查办。

  而王翠棉的举报信也得到了省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傅剑仁批示。批示层层转至市局法制处,要求法制处协同新华分局法制处调查此事。

  市公安局法制处派人去新华区公安局刑警三中队调查,于2008年11月20日作出相关报告。报告指出三中队办案存在以下问题:一、扣押王破盘个人财产等与案件无关物品属违法;二、对贾玉红实行监视居住属违法;三、不受理对王晓冬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的举报属违法。

  报告中还记录了这样一个细节,显示出办案人员与“批示”的微妙关系。

  “市局法制处……派专人向新华分局送达了省政法委傅剑仁书记的批示要求对王破盘亲属的举报情况进行调查,新华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向法制处办案人员出示了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刘云峰批转给张铁力局长关于王亚丽对于王破盘子女和贾玉红、韩志友的举报信……提出对此案调查有难处,现无结果”。

  “报告递交给市局后,一直没有回音。”石家庄市公安局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领导说。

  2008年12月初,张铁力主持召开“王破盘遗产继承案”通气会,并提出四点指导意见:1、王亚丽是名干部,她档案造假应归组织部门管。2、真假女儿身份是民事纠纷应去法院打民事官司。3、王破盘有无股份是工商局的事。4、新华公安分局违规查抄的金宝公司物品应归还现在的公司法人。

  王翠棉说,“这意见表明,警方还是对王亚丽和王晓冬一事,不立案。”

  打着市委书记旗号?

  有官员透露,王亚丽曾以前任市委书记吴显国对富商遗产案做出定性批示,要求为她主持公道

  王翠棉除了向各政府单位递交举报材料,还四处找关系,她曾于2008年10月找到石家庄某区公安局局长,央求其帮忙反映问题。

  该名局长告诉记者,2008年10月底,王亚丽也来找他,拿出举报材料说,“吴书记在任已经批示了,他对这个事情有定性,我是冤枉的。很多市领导对此也有批示。”

  吴显国为前任石家庄市委书记,2008年9月22日,因三聚氰胺事件被免职。

  该局长说,他并未注意批示具体内容,但其马上拨通吴显国秘书电话,得到证实,吴显国确实就王亚丽报案一事作出批示。

  这名局长还透露,随后王亚丽拿出12张盖有金华公司公章的金华大楼铺面销售合同,表示只要能为她主持公道,这些铺面全部免费赠予,只需填上身份证号即可。

  “我拒绝了。”该局长说,一周后,石家庄市公安局纪委以涉嫌干涉司法机关办案为由对他进行两个月的调查。

  石家庄市多名官员向记者证实,王亚丽曾多次扬言吴显国是自己的“大哥”,曾当着众人的面多次拨通吴的手机与其通话。

  河北一退休官员透露,2008年,石家庄市政府曾在北京组织一次地产开发的招商会,当时有人向时任市委书记的吴显国推荐一地产商,该地产商到石家庄考察期间,吴显国安排负责接待的是时任团市委副书记的王亚丽。

  “一般的政府接待,都是由政府办公厅和秘书处官员出面的。”该退休官员说。

  王翠棉和姐姐王翠揽在2008年9月初的石家庄“市委书记大接访”中,见到吴显国,他们将举报材料交给吴,并说王亚丽在外面打着你的旗号,“当时吴显国说,打着我旗号的人很多,我先了解下情况。”

  记者致电吴显国的现任秘书戚阿东,核实吴显国与王亚丽的事。戚阿东表示,此事不应由“吴书记”出面来回应,所有的问题应该去找省委组织部。

  案情再兴波澜,待核查

  王翠棉举报,负责调查此案的衡水公安局有包庇王晓冬之嫌;该公安局局长予以否认

  省内举报难以见效,王翠棉开始向中纪委、中组部和团中央进行实名举报。

  2009年春节刚过,王翠棉家人接到团中央信访处电话,称将赴石家庄调查王亚丽一事。在随后的5月27日,王亚丽的共青团石家庄市委副书记职务被免。今年1月,中纪委、中组部和省纪委组成专案组调查王亚丽。

  目前中纪委和中组部在调查王亚丽造假骗官案,省纪委调查其职务侵占案。

  王翠棉原以为真相即将大白天下,而当她于今年3月28日听闻父亲公司“资不抵债”时,发现事情并未如此简单。

  记者于3月29日与“金华”原会计贾玉红,见到负责核对公司账务的华诚律师所王所长。王表示,他也觉得账目涉嫌造假,并将此情况向省纪委上报。

  目前省纪委指定衡水市公安局查办“王亚丽职务侵占一案”。但王翠棉认为,王晓冬仍未被警方控制调查,还涉嫌伪造账目,衡水市公安局有包庇王晓冬之嫌。

  “王晓冬这样做可以减轻职务侵占的程度。”王翠棉说。

  4月1日,王翠棉再次向专案组递交举报材料,反映上述情况,表示衡水市公安局应回避此案。

  记者就王翠棉的举报向衡水市公安局局长王金水求证。王金水对王翠棉的指控予以全部否认,并表示,衡水局主办此案由省纪委指定,案情信息由省纪委专门发布。“举报也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我的问题都跟组织说清楚了,现在我不能接受采访。”王晓冬对记者表示,没有做违法乱纪和对不起良心的事。

  王翠棉姐姐王翠揽也将这些问题去河北省纪委干部督察室作了反映。

  该督察室一处长这样安慰王翠揽说,“这个锅盖已经揭开了,锅里装着什么汤、什么菜,迟早都会浮出水面的,如何处理肯定有说法。”

  □本报记者 黄玉浩 河北石家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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