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红) 记者22日从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获悉,今年我省继续对15岁以下儿童补种乙肝疫苗。补种对象为在1996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未接种或未完成3针次乙肝疫苗接种的儿童。
国家建议的免疫程序为:按0、1、6月的时间间隔进行乙肝疫苗接种,即新生儿在出生后24小时内接种第1针乙肝疫苗;1个月(可提前或推迟1周)时接种第2针;第3针在接种第1针后的6个月(5-8个月)接种。出生时未能及时接种乙肝疫苗的婴幼儿和青少年及其他高危个体,以接种第1针的时间为0,并在接种第1针后的1个月和6个月,分别接种第2、3针。乙肝疫苗免疫接种要求及时、全程和足量接种。如果不完成3针的全程免疫,难以达到保护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