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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出台超标电动车回购价引关注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24日08:01  海峡都市报

  【核心提示】

  22日,受福州市政府委托,福州市贸发局公布“超标电动车回购通告”,此举引起榕城几十万超标电动车(俗称“电摩”)车主的极大关注。超标电动车最低回购指导价是多少?这个价格是如何确定的?无法提供购车发票能不能参加回购?政府给车主20%补贴到什么时候结束?对于这次超标电动车回购,市民和商家有何看法?针对这些市民关注的话题,昨日,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并走访了一些店主和市民。

  【权威发布】

  回购指导价

  将张榜公布

  福州市贸发局有关负责人说,参与回购的销售商应当执行超标电动车的最低回购价,并在回购场所明显位置张贴公布,车主与销售商以最低回购价为基价协商确定回购价格。

  那么,最低回收指导价是多少呢?据了解,根据目前各相关部门商定的方案,超标电动车最低回购价格将超标电动车的原购价分三个档次:2000元(含)以下、2000元~2800元(含)、2800元以上;使用年限分四个档:一年以内、一至二年以内、二至三年以内、三年以上。福州市财政局按回购价的20%给予车主补贴。

  具体回购价

  使用一年以内的超标电动车折价为:原购价2000元(含)以下为550元;原购价2000元~2800元(含)为750元;原购价2800元以上为1000元。

  使用一至二年以内的超标电动车折价为:原购价2000元(含)以下为450元;原购价2000元~2800元(含)为600元;原购价2800元以上为750元。

  使用二至三年以内的超标电动车折价为:原购价2000元(含)以下为300元;原购价2000元~2800元(含)为400元;原购价2800元以上为500元。

  使用三年以上的超标电动车折价为:原购价2000元(含)以下为200元;原购价2000元~2800元(含)为300元;原购价2800元以上为400元。

  【焦点释疑】

  回购最低指导价如何确定的?

  福州市贸发局有关负责人说,目前已列入首批合格电动车目录的35家销售商,在申请列入目录时就向政府承诺回收超标电动车,并各自报了自己愿意承担的最低回购价。“为了保护广大市民的利益,政府部门要求经销商尽量提高最低回购价。”福州市相关部门根据35家销售商各自报的最低回购价,采取最低回购价较高的前10家经销商的平均价,并略高于商定超标电动车最低回购价。

  预计到下周末,首批参加超标电动车回购的经销商将在各门店前公布该最低回购价。

  回购商家都向政府承诺什么?

  昨日,福州宋氏车业有限公司等电动车销售商与福州市贸发局签订了“超标电动车回购承诺书”。

  据介绍,销售商的承诺内容主要包括:严格遵照《福州市电动车自行车管理办法》和《福州市贸发局关于超标电动车回购有关事项的通告》的规定要求,做好回购工作;在回购场所明显位置公布最低回购价格及补贴标准;如拒绝参与回购,在回购过程中有欺诈车主、在《福州市超标电动车回购凭证》“回购价格栏目”中随意高填回购价骗取政府补贴、消极回购或者擅自终止回购等行为的,由福州市质监局将其经营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列入禁止目录,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并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罚。

  福州市贸发局相关负责人说,昨日已承诺的销售商表示,执行最低回购价,违背承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没有发票能否参加回购?

  “为了杜绝一些人把偷来的超标电动车拿来回购,回购时要求车主提供购车发票,如果购车时没有发票的,一定要有经销商提供的合法销售凭证,否则回购时不予政府20%补贴。”该负责人表示。本报记者 阙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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