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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定新建商品房装太阳能可获补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27日01:48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 蒋彦鑫) 北京市将投入2亿元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专项用于补助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昨日,北京市发改委发布《北京市太阳能热水系统项目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北京新建商品房、两限房均可获得补贴,补贴面积将达到100万平米,每平米补助200元。

  全市新建两限房、普通商品房、各类公共建筑、各类工业企业生产工艺中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项目,以及各类既有建筑改造中新增太阳能热水系统的项目,可以获得相应的专项补助。

  其中,申请资金补助的项目应当具备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场地和施工条件,安装集热器面积必须超过100平方米。据介绍,一户人家使用太阳能约1.2-1.5平米,普通的6层住宅楼,即拥有申请此项补贴的资格,但需要业主委员会、房管所等单位统一申请。

  市发改委能源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建筑建设时限为今年1月1日后开工、2012年底前竣工的。

  在资金补助方式以及标准方面,符合条件的前100万平方米太阳能集热器的项目业主单位,将可以按照实际安装集热器面积获得200元/平方米的专项资金补助。目前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每平米造价1500元-2000元。此次补贴为总造价的10%至15%。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北京市已经应用了太阳能集热器系统的项目共有550多万平方米,主要是医院、宾馆、学校等单位应用得比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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