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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交警下达人均查纠违法任务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27日02:21  红网-潇湘晨报

  本报长沙讯 各单位查纠可见交通违法行为,按机关、路面民警折算后的人均数达40起/半月,计25分,每少一起扣0.2分,人均每超额完成1起/半月,奖0.2分。4月16日开始,在株洲市的街头,交警每查纠一起交通违法行为,都可能会跟自身的利益密切挂钩。日前,该市交警部门启动“零容忍”专项整治行动,对城市四区大队下达了人均查纠任务,并且考核与奖金挂钩。

  根据安排,该市创模(创建国家交通管理模范城市)迎检期间,每个城区大队辖区在7:20至21:30期间必须保证至少有一台警车巡逻,每台巡逻车不得少于两名民警,巡逻过程中要开启警灯,并采取喊话等方式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对影响通行的违法行为,要下车查纠。各大队要把整治行动与日常交通维护结合起来,在红旗广场、钻石路口、中心广场、火车站路口、市府路口、长江广场、黄河路口、响石广场、清石广场等交通节点设立执勤点,加强路面管控,以“零容忍”的标准及时查纠各种违法行为。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第五项“考核办法”规定:从4月16日起,支队每半月采用百分制考核,并进行排名(城市四区大队为一组,高管、直属、快环大队为一组,分二组进行考核)。以半个月为单位,严格进行考核排名、通报,考评结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及创模月考核,对专项整治力度不大、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第一次未完成基本任务或总得分少于60分的单位,大队主要负责人要在支队队务会上说明原因;连续二次未完成基本任务或总得分少于60分的单位,大队主要负责人待岗学习。同时,凡在每月考核中分组排名第一的,民警精细化管理考核奖金按上浮20%的标准下拨,凡在每月考核中分组排名最后的,民警精细化管理考核奖金按下浮20%的标准下拨。

  记者王兴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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