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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规定发生执法过错将追究领导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27日07:06  法制日报

  法制日报讯 记者李光明 安徽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立全近日在安徽政法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说,各级政法部门要以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干警执法行为,切实提升执法公信力,重点查处徇私枉法、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违法违纪案件,严格实行领导干部问责制,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发生执法过错、妨碍查纠、放任放纵等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坚决进行责任追究。

  徐立全强调,要着力强化对办案人、办案部门负责人以及审批人在案件办理、审批环节中的全面监督;着力强化案件质量把关、案件考评、案件检查等事后监督;着力强化对容易产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违规办案、玩忽职守等部位和环节的重点监督;要全面推进干警执法档案建设,努力构建对执法主体、执法过程、执法效果实行动态监督制约的新机制;要健全完善政法系统领导干部问责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严格实行责任追究;要健全完善违纪违法干警退出机制,对受到开除和辞退处理的,要及时清理出政法队伍;对下达奉指标的公安机关,公安局长一律先免职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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