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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丽华:律师中的牧师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27日17:56  法律与生活

  佟丽华,律师中的牧师

  本刊记者/郑荣昌

  【律师名片】

  佟丽华,全国律师协会法律援助与公益法律事务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站长、北京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法学院硕士生指导老师、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客座教授、西南政法大学客座教授。

  佟丽华获得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20 05年度十大法治人物、首届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并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20 06年年底因在公益法领域的突出贡献,在Mu ltil aw国际律师组织在北京召开的全球年会上被授予年度唯一Mu ltilaw奖。

  他还未满40岁,却有一种悲天悯人的气质。他带领一批律师为孩子、农民工的权益而奔波,帮助他们树立起对法治的信心;他是中央电视台很多栏目的常客,通过媒体的平台为弱势人群呐喊;他是建国60周年依法治国彩车上的唯一律师代表。

  他是中国将公益和法律、诉讼代理和慈善结合得最好的律师,一位具有世界声誉的青年社会活动家。他的成就已经不能用亲自代理过多少公益诉讼来衡量,他为许许多多的律师树立了一种非世俗的榜样,他的成就见证了远胜于其他一切力量的信仰。

  成功律师,从公益重新起步

  1995年,年轻的佟丽华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了。当时,他完全可以进国家部委机关工作,因为他是共产党员,名校毕业,做过系学生会主席,创建过两个独立的学生社团,获得过一等奖学金。但是,他选择了一条更为崎岖、更能实现自己想法的道路。

  他来到名不见经传的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当了一名见习律师,月薪300元,而且只能领三个月,三个月之后就必须自收自支。

  3年后,他已代理过香港商人方素豪“人参案”(因108万元购买一棵人参起诉燕莎商城)、中国资产新闻报“侵犯名誉”等名案,收入开始稳定地增长,并成为这家律所的主任。这时候,他再次思考自己选择这条道路的初衷和人生的意义。

  1999年,他与徐斌律师个人出资,以致诚律师事务所的名义联合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成立了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后更名为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简称青少年中心)。这是中国第一家以全国范围内未成年人为援助对象的民间法律援助机构。

  仅2001年至2009年6月,青少年中心就接待咨询38610人次,直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近300件(均免费)。青少年中心挽救了童工吕萍的生命,为他争取到工伤赔偿;帮助饱受虐待的北京男孩变更了监护人,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为险些以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判处实刑的男孩辩护,使他只服缓刑,进入学堂……

  有一个孩子,先后12次被父亲殴打,跑到外地,都被民警送回家。记者问他,你将来会否犯罪?他回答,会,因为我跑到外地,我要吃饭,我没有

  别的办法,只好去偷去抢。这个案例让佟丽华想到青少年犯罪的深层问题。

  他说,这个父亲能否再当监护人?这是第一个问题,当以民法解决;这个父亲能否受到处罚?这是第二个问题,当以刑法解决;剥夺这个父亲的监护人资格,谁当监护人?这涉及国家责任问题,当以行政法解决;由于前面三个问题没有解决好,孩子犯罪,这是第四个问题,又当以刑法解决。这是一种非常可怕的轮回。

  “青少年犯罪干预者习惯于等到第四个问题出现了才着手解决。我坚持认为,解决不好前面三个问题,第四个问题也解决不好。我决定自己来开创一个新的研究体系,就是将与未成年人有关的民事、刑事、行政、诉讼程序综合起来进行研究,形成一门新的法律学科——未成年人法学。”

  研究的结晶就是2001年出版的《未成年人法学》一书。虽然该书确立了他在青少年犯罪研究领域的重要地位,但他百感交集地说,2000年是我最艰苦的一年,收入减少,体力透支,而青少年中心的开销又在增加,可以说这本书是用我的健康换来的。

  2008年,因为不断接触到童工,不断听到农民工讨薪的悲惨故事,他做了一项“农民工维权成本”的调查。调查结论之一是,农民工索讨1000元欠薪的成本是10000元。随之,他决定进入农民工维权领域。

  有的朋友劝他慎入,朋友说,案件太多,很多又是群体性的,弄得不好反而自找麻烦。他解释说,我最适合做这件事,因为父会矛盾高发期,群体性事件增多。

  用法律手段帮助农民工讨回血汗钱,不仅是化解社会矛盾的需要,更是实现社会正义的需要。“谁都不是一座岛屿,自成一体,如果海浪冲刷掉一个土块,大陆就少了一点。”但是,做这件事需要成本,需要有人慷慨解囊。

  因此,他也向律师、企业家、国际友人等群体布道,请求他们奉献。

  他对律师同行说,律师不要把赚钱当作唯一的目标,那样会作践一个行业。中国最富有的律师,年收入也不过千万元,而那只是一个三流企业因为贫困上不起学,但您知道他们为什么贫穷吗?一个原因就是父母在外打工而被拖欠工资,或者受了工伤不能得到赔偿。“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直接捐钱给孩子,不如让他们的父母体面地拿回应得的报酬。我们投入成本300万元,帮助农民工讨回了1580万元,还有700多万元也在执行中……

  但这位房地产老板本人没有回应,只是通过助手告诉他,他们不想介入农民工维权。

  佟丽华说,这是件很遗憾的事

  情。站在社会公正的角度,中国房地亲做过农民工,被欠过薪,我理解农民工,又在公益维权方面积累了经验,做事又比较认真。这件事越难做,越需要我这样的人去做。

  2005年9月8日,经多方运作,他的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后登记注册为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农民工中心)挂牌成立了。这是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的中国第一家依托专职律师向农民工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专门机构。佟丽华在理想的道路上又迈出了一大步。

  艰难的筹资

  中国有2亿多农民工,农村还有1亿多剩余劳动力。这是一个十分严峻的事实。还有一个不争的事实,由于腐败不治,分配不公,中国已处于社家的水平。金钱只有达到相当的数量才能发生质变,才能深入影响社会。行业的特点决定了律师的收入很难达到这种质变,故律师应该追求其自身的价值——公平与正义。

  他在另外一个场合建言,律师行业是否可以倡议或规定:每个律师每个月最少拿出一天时间做免费的公益法律服务。另外,会费拿出一些、大的律所捐献一些,整个行业每年汇聚3000万元,支持一批律师专门做公益案件。

  对于企业家的布道,他有过一段难忘的经历。

  因为开会、做节目,他认识了一位房地产界的大老板。佟丽华向他介绍了农民工维权工作,并请他支持,还给他写了一封信:您关注西部教育,知道很多孩子产行业的大老板们是亏欠农民工的。为了弥补这种亏欠,我还是呼吁他们要多为农民工做些事情。

  对于境外人士,他也有过一段难忘的经历。

  2006年,在商务部和司法部的帮助下,他得到了比利时政府通过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支付的50万美元项目资金。

  他用这笔资金帮助15个省市建立了农民工法律援助机构。加上他参与的优秀学子项目,共援建了20个农民工法律援助机构。

  2008年2月,比利时和联合国方面都认为这个项目实施得好,表态要加大资助力度,还说出了可能达到的数额——100万欧元。这相当于1000万元人民币,有了这笔钱,20个农民工法律援助机构就不至于半途关门了,佟丽华非常高兴。

  三个月后,汶川大地震发生,他密切地关注着救灾行动。几天后,他从电视中看到,比利时政府捐助100万欧元。他对家人说,我的100万欧元没了。几天后,比利时大使馆公使衔参赞德乃夫女士给他写信,确认了他的判断——钱已经捐助给四川,没有钱再捐助你们。

  2009年,佟丽华的团队又度过了一个常人难以想象的“荒年”。所幸的是,凭着他在公益领域多年积累的口碑和人脉,凭着团队的理想和坚忍,他们坚持下来了。

  一个律师的大梦想

  应该说,这些年来,给予他最大支持的还是中国各级政府部门。虽然不是直接给钱,但给了他政策,还有其他方面的扶持。

  中国政府方面的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给予办案津贴。实际上,这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一种。北京规定的办案津贴是每案800元。难得的是,北京市司法局将此种政策覆盖到了佟丽华的北京工作站。这相当于,北京工作站每办一个案子,就能得到800元经费。

  由于北京开了一个好头,陕西、山西、青海等地的政府法律援助机构也向当地农民工法律援助机构提供了部分可以为化解社会矛盾发挥不可估量的作用。

  他还发出警告,由于司法腐败,司法效率低下,许多群众难以支付维权成本,对法律失去了信心;有些群众对他“要相信法律”的规劝表示不屑,掉头而去,积压在他们心中的愤怒却没有消除。这种状况,给社会的和谐稳定带来了隐患。

  而据中新社刚刚发布的消息,2010年上半年,辽宁将新增50万个视频监控探头,从而使全省视频监控探经对他说,你不像律师,更像牧师。言下之意就是,你很善于宣传,很像个布道者。后来很多朋友都拿这句话调侃他。他的回答是,律师也好,牧师也好,在当今这样一个时代,必须有人大力宣扬正义。

  农民工中心成立4年多,他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案件2.5万多件,受益农民工10万多人次;受理援助案件4500多件,办结4000多件,涉及农民工6000多人次;通过诉讼、仲裁和律

  师调解帮农民工得到欠款或赔偿3934办案津贴。但是,佟丽华还是希望政府拿出更多的资金,直接支持农民工法律援助机构。为此他苦口婆心地向政府建言——

  政府直接面对各种社会矛盾,缺少一个缓冲地带。有些矛盾牵涉到政府部门利益,政府处理效果不佳,有些矛盾因此激化。建议由政府大力推动,在大中城市建立一批社会组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给予支持,并将它纳入维稳体系。政府在维稳方面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可谓不差钱,差的是思路。按照这个思路,整合现有资源就能把事情做好。

  在另一个场合,他说:我有时梦想,国家财政每年出1亿,省级财政每年出1000万,市级财政每年出100万,行业协会和民间筹集5000万,每年就是7.5个亿,就可以支持5000名专职公益律师。5000名专职公益律师头在原有30万个基础上达到80万个,以提高社会防控科技含量。计划安装的50万个视频监控探头,总计约需100亿元。

  佟丽华认为这个消息骇人听闻,是治标不治本,与他的思路比起来,实有天壤之别。

  不像律师,更像牧师

  佟丽华的《为了正义——致诚公益十年》,记载了他和他的助手到各单位讲课的不完全统计:2001年8月到2007年9月,佟丽华讲课100场;2001年7月到2008年3月,张雪梅讲课62场;2005年12月到2008年3月,张文娟讲课30场;2004年11月到2007年12月,时福茂讲课70场。

  他还多次在哈佛大学、耶鲁大学等国际知名学府发表演讲。央视《大家看法》主编赵红梅曾万余元。

  受佟丽华指导和援助的外地16家农民工法律援助机构,也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案件3万多件,受益农民工近10万人次;受理案件8000多件,涉及人数1万多人,涉及金额2亿多元,6780万元已经发放到农民工手里。

  他没有因为介入农民工维权而放弃青少年保护。除了从事青

  少年中心的工作,他还是《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的主要执笔人。他推动成立了“中国律师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协作网”,成员律师已经超过了7800人。

  过去10年里,他领导的致诚公益团队出现了一批业务精干、勇于承担、顾全大局、无私奉献的专职公益律师,他们的人品和业务都受到社会各界的肯定。这些骨干成员的出现,也为他腾出更多的精力运筹帷幄创造了条件。

  致诚公益团队也为中国律师赢得了国际声誉。新西兰前总理暨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署长海伦·克拉克、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夫人、原联合国人权高专阿尔布尔女士等人都到北京工作站和中心参观访问,给予这个公益团队很高的评价。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4月下半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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