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27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兰州市政务督查工作暂行规定》、《兰州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和《兰州市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会议决定成立兰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决定每年一次向社会公布我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政务督查须“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
为了推进全市政府系统政务督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切实加强政务督查工作,我市制定了《兰州市政务督查工作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会议指出,对列入督查范围的事项,要讲求时限,严格制度,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依据《规定》,对市政府交办督办事项落实反馈情况实行统计通报制度。会议强调,《规定》是对行政效能建设年工作的细化,重在抓好执行;要以此为基础,更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创新力、执行力、公信力、约束力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要做好对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落实的上报工作,做到“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要结合“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做好对《规定》的宣传、落实等工作。《规定》试行一年。
低收入家庭标准为月人均420元
会议指出,为了让低收入家庭公平享受到各项专项救助政策,规范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以及其他社会救助工作中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定行为,有效解决低收入家庭的各类生活困难,急需制定全市统一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根据对300户城市居民家庭抽样调查样本的监测,初步测算的我市低收入家庭抽样月人均收入为455元。经民政、财政、统计、物价部门共同协商,按照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担能力,制定兰州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为月人均420元。低标准起步,随经济发展水平适时逐步提高,并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适时向社会公布规划变更等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工作,提高城乡规划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会议决定,成立兰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和办公室,委员由公务人员、专家和公众代表组成。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的职责为,审议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重大规划及以上规划的调整和市政府委托审议的其他事项。会议强调,为适应当前发展需要,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将全面取代市土地领导小组的职责和工作;要以此为契机,提高效率、破解难题、创新思路、强化培训,为解决矛盾和项目落地积极出主意、想办法。会议要求,要加大对规划工作的宣传力度,适时向社会公布规划变更等情况,尤其要让大家知道省会城市用地紧张的程度,强化规划意识,赢得全社会的广泛理解和支持。要坚持“规划面前人人平等、事事平等”,做到铁打的规划,流水的官,避免重复建设和盲目建设,实现城市资源的有效合理配置。
无资质单位进行地震安评要处罚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兰州市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修订草案)》。此次即将出台的规定,是根据国家和省上有关新的具体规定,对2005年7月1日起实施的原规定的一次修改、补充和完善,新增了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行为规划、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的法律责任、无资质单位进行地震安评的法律责任等条款,更加切合我市实际,更加有利于实际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