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问:“摩托车和自行车追尾会是什么结果?”相信大多数人会不假思索地回答:“肯定是骑自行车的人受伤!”但近日发生的两起车祸却让人有些无法理解,当摩托车和自行车发生追尾事故后,“自行车”安然无恙,“摩托车”却命丧黄泉……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摩托车追尾自行车
近日,兰州市西固区居民王某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沿国道312线由南向北行至2201公里处时,与同向前方骑自行车的永登县农民巨某追尾相撞。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这起事故中,骑自行车的巨某安然无恙,骑摩托车的王某却身受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无独有偶,同样的事故今年2月在红古区109国道也上演过一次。2月下旬,兰州市红古区人张某无证且饮酒后驾驶无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国道109线行驶至1790公里处时,与前方同向由邓某骑的自行车发生追尾,事故致摩托车驾驶员张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前往现场处理事故的民警也感到蹊跷。按理说,在这起事故中,“自行车”明显处于劣势,发生意外的可能性要比“摩托车”高得多。可为何结果却恰恰相反?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红古大队处理事故的民警告诉记者,在这两起事故中,造成摩托车驾驶员死亡的一个不容忽视的原因是:驾驶员没按规定戴头盔。
多数摩托车司机不戴头盔
关键时刻,一个头盔可能就能挽救一条性命,但记者在调查时却发现,这个看似不起眼的头盔却被大多数驾驶员忽视,骑摩托车不戴头盔者比比皆是。4月27日,记者在平沙落雁附近观察时大概统计了一下,一个小时之内总共有60多辆摩托车经过,但佩戴安全帽的驾驶员却只有十几名,只占到20%左右。记者询问其中一名等人的摩托车驾驶员,他的说法很有代表性,“麻烦得很,再说也出不了啥事”。
民警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第四条规定,对摩托车驾驶员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除扣分外,还要进行其他处罚。但对驾驶员本人来说,与自己的生命相比,还是提高安全意识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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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23日,在国道109线1831公里处(红古区王家口村路段)发生一起事故,三轮摩托车司机李某因未戴安全头盔,当场死亡。图为事故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