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准5月1日起实行,全国一线城市中名列第四
■新快报记者 潘芝珍 通讯员 林甲松
昨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最低工资标准从5月1日起由860元上调至1100元。据悉,此次调整后广州的最低工资标准将高于全省水平6.8%。市人社局局长崔仁泉表示,在全国一线城市中,广州属于较高水平,仅次于北京、深圳和上海,与杭州持平。
每月标准高于全省70元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10]44号)的规定,广州市作为省一类地区,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定为1030元/月。根据以上《通知》中关于“有条件的地区可在省确定的标准上适当上调标准”的精神,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适当上调,其中:本市(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市、增城市除外)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100元/月,比省公布的1030元/月标准上调70元;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市、增城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960元/月,比省公布的920元/月的标准上调40元。
企业离岗退养人员离岗退养费、待岗人员待岗生活费最低保障线也实行同步调整。本市(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市、增城市除外)企业离岗退养人员离岗退养费、待岗人员待岗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同步调整为880元/月。
三方协商确定调整幅度1100元/月的最低工资标准从何而来?是否调整到位?对此,崔仁泉表示,标准是政府部门、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三方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论证的结果。在协商过程中,“也有相当部分意见主张1200元的标准,但是,最终统筹兼顾的结果是选择了1100元/月。他表示,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肯定还要上调,但是什么时候再调,具体能调多少,现阶段尚无法准确预计。
“如果正常劳动时间内的正常劳动,连基本生活保障都无法确保,这样的劳动有何意义?”广州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最低工资要能保障劳动者养活自己和亲属,经过劳资双方和政府部门的协商,1100元/月是能够符合三方要求的结果。
五成缺工企业因薪酬低
根据市人社局最近做的一个调查显示,广州市五成招不到工的企业都是因为工资水平低,因此适当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有利于增强就业吸引力。崔仁泉认为,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对绝大多数企业的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不良影响。
“2009年初‘百家企业调研’的数据显示,即使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近七成企业职工的最低工资收入都在1200元/月以上。”崔仁泉说。崔仁泉表示,最低工资标准的高低是外来务工者选择务工地的关键参考指标,从市人社局掌握的情况看,上海市的标准是1120元/月(不含职工个人应缴的社保费),职工实际到手数比广州高了2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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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水低于最低线 劳动者即可投诉
最低工资标准出台后,部分不良企业会不会隐形违反规定?对此,市人社局局长崔仁泉表示,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加大对企业公示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工资支付的监察执法力度。
有关负责人表示,从5月1日起,除日常监察外,各级劳监部门还将组织专项行动监察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重点监察对象是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和餐饮业等工资水平较低的企业。新标准执行后,劳监部门也提醒劳动者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发现企业主不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可通过12333热线投诉,也可直接到辖区劳动监察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