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安徽灵璧交警大队指标执法引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28日01:36  红网-潇湘晨报

  “我们每个月都有任务,每名上路交警必须完成300条违法信息录入,每个中队连拘留人数也有明确指标。交警如果完不成任务就要写检查。”2010年3月,(安徽)灵璧县交警大队一位交警向记者投诉,称该县交警大队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对执法进行任务规定,导致交警执法时“逢车必查”,这一做法一度成为交警部门的一大执法“潜规则”。对此,该县交警大队长征德平称,交警所说的“任务”只是大队给交警下的“考核标准”,是一种量化考核,与国家规定并不矛盾。

  这位交警称,为了完成上面下达的任务,交警就必须得想办法完成任务,一方面他们想办法弄虚作假,另一方面乱查车,乱罚款。

  该事情被媒体报道后,被冠以“荒唐”二字。有论者指出,这种“指标执法”无异于前段时间臭名昭著的“钓鱼执法”现象。整理/记者颜宇东

转发此文至微博已有_COUNT_条评论我要评论

Powered By Google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更多关于 交警 指标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