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亮 实习生 单莹莹/文
记者 袁晓强/图
今报郑州讯 昨天,一张公告让郑州金祥花园小区炸开了锅:小区物业就要撤离了,业主委员会要求物业公示物业费收支账目,其中包括出租小区附属设施多年来的收支情况等。
昨天上午,郑州长江路金祥花园小区,一纸公告让小区沸腾起来。
这张公告是小区业主委员会张贴的,主要意思是:小区的物业公司马上就要撤离了,在4月30日前,物业公司必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示2003年以来的物业费收支情况(如图)。
该公告还指出,小区的附属设施(一家超市和一家幼儿园正租用的房屋)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租赁收入也归全体业主,所以,物业公司必须公布多年来出租这些附属设施的收支情况;另外,还有小区天然气、水表改造的财务问题。
在该小区公告栏里,二七区物业管理指导中心、京广路街道办红云路社区,一起张贴了一张告示:金祥物业公司于1月15日张贴的停止服务、撤离小区的公告将于4月16日到期,而金祥花园业委会也未就选聘新物业的相关事项征求广大业主的意见,经与金祥物业公司磋商,金祥物业将于4月30日前继续为大家提供物业服务。
昨天上午11点多,记者来到金祥物业了解情况,但大门紧锁。
下午,记者致电金祥物业,工作人员介绍,小区问题千头万绪,目前,二七区和办事处已经成立了工作组,对小区的“乱象”进行调查,物业公司暂不会回应业委会的“查账”,让记者去找区政府。
河南有道律师事务所的主任马伟表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和业委会有权要求物业公司公布账目,小区的公用设施、附属设施,归全体业主所有,租赁收入也该归全体业主,因此,对于业委会的要求,物业公司不能推托。
马律师还表示,如果物业公布的账目不清或无法对上账,业主和业委会就可起诉物业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