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27日,北京、天津、河北、山东、辽宁、山西、内蒙古等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天津联合签署了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合作框架协议,希望以此构筑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合作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据悉,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是在国家工商总局的指导下完成的。
根据该协议,各成员方将打破地域界限,加强区域内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执法部门的沟通与协调。针对传销跨区域性和流动性等特点,适时组织双边或多边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实现交界地区联防联治。对立案调查的案件,发现不属于本局管辖的、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工商局查处。
同时,各成员方打破信息封闭的界限,通过联络员、简报、信息等形式,搭建信息交流、通报的平台,及时通报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信息资源共享。依托国家工商总局直销监管局“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建立传销人员信息库,并共享信息,对传销组织和传销人员实施数字化监控和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