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长宇实习记者王宁通讯员田一)5月1日至11月30日,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治安巡逻大队开展“创文明城,做文明人”活动,并选择两条国道为全省示范公路,开展交通秩序示范路创建活动。
交警部门以“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为主题,大力开展文明交通活动。教育广大市民克服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护栏等不文明交通陋习;解决机动车驾驶员不服从交警管理、违章行驶、抢行强行、乱停乱放、乱鸣笛、乱扔杂物,非机动车辆不按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标线行驶,个别出租车从业人员“宰客”等问题。
大队选择两条公路为全省示范公路,开展交通秩序示范路创建活动。具体路段为:G102国道(长春-四平段)的1035公里至1056公里,全长21公里;G302国道(长春-珲春段)的东方广场至饮马河大桥段,全长40.7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