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石家庄4月27日电 (记者 彭波) 河北省新乐市市委组织部日前出台的《2010年度领导干部考核办法》,首次将家庭美德纳入干部考核内容,规定领导干部若家庭美德不达标,将视情节轻重,受到一年内不得晋升、降职使用直至免职的处理。
据介绍,考核办法将家庭美德考核分为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等5个方面共13项内容,基本涵盖了领导干部生活的各个方面。
家庭美德考核将与领导干部实绩考核一并进行,主要采取个人书面汇报、民主测评、个别座谈等形式。组织部将联合纪检委、法院、公安局、民政局、老干部局、信访局、妇联等单位,全面考查领导干部的家庭美德情况。同时,还将向被考核对象的亲属、邻居等发放问卷调查表,调查干部家庭道德状况。这几方面的内容将最终形成一份全面、综合的领导干部家庭美德考核评价结果,作为评价干部、选用干部以及对干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质疑】
“美德”考核标准难定
“清官难断家务事”,干部考核不是儿戏,“美德”考核很难建立评判的标准体系,最终不仅难有效果,更会降低相关制度和有关部门的公信力。
网友 贺剑飞
考核应重“工作之德”
新乐市这一做法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其可操作性值得怀疑。干部的德当然要考核,但考核有轻重。工作之德当重,生活领域之德可轻。相关部门切莫在实际工作中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网友 王磊
【回应】
拓宽干部考察渠道
干部的德性,不仅表现在工作和社会活动中,也表现在家庭生活、邻里关系中。连“家庭美德”都缺失,怎么可能会有高尚的“官德”?将“家庭美德”作为干部考核标准,就是要着力解决一些干部道德缺失的问题,拓宽干部的考察渠道,准确地识别和选拔任用干部。
新乐市委组织部考核办副主任 赵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