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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变更民族成分有年龄限制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28日05:02  京华时报

  市民刘先生反映:我今年31岁,父亲是汉族,母亲是满族,我出生时登记为汉族,现在还能变更自己的民族吗?

  回复: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关于中国公民确定民族成分的规定》,个人的民族成分只能依据父或母的民族成分确定。不同民族公民的婚生子女,或收养其他民族的幼儿(经公证部门公证确认收养关系的),其民族成分在20周岁前由父母、养父母或自己决定,年满20周岁者不再更改民族成分。

  不同民族的公民再婚,双方原来的子女在18周岁前由母亲和继父、或父亲和继母商定其民族成分;若满18周岁则不再更改。

  刘先生已满20周岁,所以无法变更民族成分。本报记者 彭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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