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宋兰兰)记者从昨日举行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获悉,我市未参保或参保后欠费不能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的16.57万名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年内有望纳入医保范围。
据悉,去年底,全市有81.7万名企业退休职工参加了职工医保,还有16.57万名困难企业退休人员未参保或参保后欠费不能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为此,我市采取了“先上车后买票”、取消企业退休人员必须和在职职工“捆绑”参保的政策限制、落实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支持等措施,正有计划、有步骤地将这16.57万名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和恢复享受医保待遇。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家栋、刘龙成、吕金芝、肖常谷、郑永新、彭志敏,秘书长于建海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袁善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河洁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