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三届重庆读书月方案,今年4~8月,我市将开展评选十佳读书人、十佳书香家庭、十佳书屋,命名书香大院、书香社区的“三评两命名”评选活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候选对象。条件如下:
(一)十佳读书人
重庆籍(含在外地工作的)或在重庆市工作的外籍公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公众形象,在参评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影响力,所代表的事迹具有先进性和典型性,对推动全社会读书、爱书、构建和谐文化有明显的导向和示范作用,在媒体发表过有影响的书评或读书笔记,个人藏书量丰富。
除非有突出新成果,2008、2009年已评为“十佳”的,原则上不参加本次评选。
(二)十佳书香家庭
在重庆行政区域内生活的法定家庭,其成员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家庭学习氛围好,子女学习习养好、学业优秀,家长思想道德、文化修养、生活习养好,爱岗敬业,邻里关系和睦友好;有读书学习的必要场所设备,有一定数量藏书(报数量),年自费订阅报刊3份以上,学习培训消费不低于家庭收入的5%(不含在校学生学杂、生活费用);积极配合村组(社区)开展各项活动,能带动周围的村(居)民阅读书报,在村组(社区)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三)十佳书屋
重庆行政区域内所有农村、社区、学校、机关、医院、连队以及企事业单位等各级各类书屋(图书室)均可参评。基本条件包括:社区、学校、机关、医院、连队以及企事业单位书屋面积50平方米以上,藏书5000册、年度订阅报刊30种、电子音像制品300种(张)以上,桌椅不少于10套,有可供网上阅读的电脑;出版物编目登记规范完善,管理制度健全上墙,各种标牌悬挂醒目,室内整洁,摆放有序,有专(兼)职管理人员;每星期开放时间不少于5天,年书刊借阅人次不少于本辖区(单位)总人数(提供借阅登记复印件);年利用书屋组织各类读书活动6次以上(提供活动图片和资料)。(注:农家书屋严格按照要求标准执行)
(四)书香大院
凡重庆辖区内,以农村村民家庭(或人口聚集区的公用房)为依托,建立起来的供农民群众开展读书等文化活动的场所,具备以下条件的均可参评:有专门的图书室,有一定量藏书(报数量),每年订阅报刊(报数量);年依托文化大院开展读书活动不少于6次(提供活动图片和资料);有通过开展读书活动推进新农村建设、促进文明村风形成、巩固农村稳定等方面的典型事例;有通过读书转变思想观念,掌握实用技能,增强致富本领,提高收入水平,改变生活方式的典型案例。
(五)书香社区
凡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正规编制内的社区(以市委组织部提供资料为准),具备以下条件的均可参评:有专门的图书室,有一定量藏书(报数量),每年订阅报刊(报数量);始终把阅读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有长远规划,有具体部署,有检查落实,有经费支持;有固定的宣传阵地(栏、窗),年读书专题宣传不少于6期(提供电子版资料);年举办读书活动不少于6次(提供活动图片和资料);有通过开展读书活动促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典型案例。
各区县(自治县)文化广电出版局、市级相关部门、群团组织、大专院校、各行业协会负责本辖区、本系统的推荐工作,每类限选3名,请登录重庆晨网(www.cqcb.com)下载相关表格,并于2010年5月31日前将候选人参评材料报评委会办公室。符合条件的市民(单位)也可直接提出参评申请。地址:渝中区较场口85号六楼,邮编:400010;电子邮箱:153052960@qq.com;联系人:刘淳,电话:63907501、15922940190。
重庆读书月活动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