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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仙居4月27日电 (通讯员 王先富 赵仙平 记者 黄宏) 今天下午,有“作家局长”之称的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刘长春因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75万余元、美金1万元,被仙居县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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