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鹏
“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在苍山赤土门小学,9名教师中有5名教师雇人代课,他们的行为实在是无法成为世人之范。不知道对学校的136名孩子来说,这样的老师、这样的行为会给他们带来怎样的影响。
在《教师法》中,教师应履行义务第一条就是“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提到,教师要“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不论是强制性的法律,还是行业性的纪律,都对师德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引导教师做“有德之师”,但有损师德的行为还是发生了。
此外,5名教师雇人代课已不是一天两天,学校在知道的情况下却听之任之,本报报道见报之前,磨山镇教委和苍山县教育局也没有采取措施,只是给了一个冠冕堂皇的回应。
27日,本报报道见报后,苍山县教育部门终于在本报截稿前给出了处理意见,小学的校长和5名雇人代课的老师都得到了处罚。但事情并未完结,我们的教育主管部门也应该反思,问题到底出在了哪里,这样的事情如何才能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