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指认盗墓现场。
庭审现场。
省级保护古墓被盗掘一空
起诉书中称,2007年底,在李岱玉的提议下,赵秀占等人开始盗掘曲阜市息陬乡姜村古墓,并多次用炸药爆破,炸开姜村古墓,盗窃墓葬内金器、铜器、玉器等珍贵文物一宗,所得赃物除了8个玉人被分赃外,其他文物于2008年1月份以110万元的价格卖给河南籍的被告人王洪霖。
2008年1月份、4月份和7月份,李岱玉和赵秀占又伙同其他人多次盗掘姜村古墓,并将盗窃的金缕玉衣、漆器、金器等珍贵文物卖给王洪霖。此外,因盗掘古墓时对分赃不满,被告人刘相峰、郗千里等人又重新组织人在2008年的8月份和10月份盗掘姜村古墓,并将盗窃所得的文物出售。被告人李长春、郗凤唐等人也在2008年秋天连续两夜对姜村古墓进行盗掘,并将文物销赃后得款45万元。
至2008年11月底,当刘相峰、郗千里等人再次进入姜村古墓时,这座1977年被认定为山东省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墓已经被盗掘一空。
本报记者陈晨通讯员郭克法刘善书
核心提示
27日上午,建国以来发生在济宁的涉案人员最多、涉案范围最广、社会影响最大的盗墓案由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李岱玉、赵秀占、陈中智以及其他24名被告人出庭受审,庭审将持续三天。
文物流失价值不可估量
在上午的庭审中,被告人赵秀占辩称,自己原本是到曲阜与别人从事木材生意,但在狱友李岱玉的煽动下,与其一起开始了盗墓之路。在盗掘古墓之初,他们曾盗掘过曲阜市的多处墓葬,但收获均不大,直到后来在一名同伙的提议下,李岱玉找来了《曲阜县志》。2007年12月份,经过探测,他们将目标对准了息陬乡的姜村古墓,这是一个在1977年就被列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西汉古墓,此前一直没有人盗掘过。
“因为这个古墓比较明显,在地面上有一个土堆,所以在盗掘中盗墓分子也是采用了最简单的方式。”检察员刘东说,为了确定地下古墓的位置,李岱玉等人将钢钎打入地下,“如果碰到坚硬的地方,就说明可能碰到了古墓的砖瓦,然后用洛阳铲挖开一个缺口,用炸药将土炸开后,进入古墓盗窃文物。”刘东告诉记者,第一次盗掘姜村古墓,李岱玉等人总共花费了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才进入古墓,期间曾有村民发现,但畏于盗墓分子的嚣张并不敢言,才让盗墓分子得以多次进入姜村古墓进行盗窃。
“很多文物出土后不久就被多次倒手转卖,因此造成了大量文物流失,损失不可估计。”检察员刘东惋惜地说。
预计庭审将持续三天
“ 据考古专家考察,被 盗掘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姜村古墓属于汉代墓,文物价值之大不可估计,加上涉案人员多,涉及罪名多,可以说这是建国以来济宁破获的最大的一起盗掘古墓案。”上午庭审结束后,本案的审判长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时益同表示,从目前掌握的案情看,本案涉案人员较多,加上有的被告同时被指控其他罪名,因此案情十分复杂,不过根据文物保护法以及刑法相关规定,盗掘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墓,主犯至少要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时益同说,预计整个庭审将持续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