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7日讯 (通讯员孙令强记者张纪珍)临沂市日前调整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增加了40元。增加部分将专项用于城区供水管网的建设、改造、更新和维护,以及城区中小学的新建、改建和扩建。
临沂市政府办公室21日发出通知,确定对临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等进行调整,临沂市现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增加40元。
据了解,根据2008年出台的相关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或改建住宅楼(含集体宿舍)、办公楼(含综合楼)以及商业经营用房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征收155元,此次收取标准变成每平方米195元。此外,在小城镇规划区及城市规划区内的工业企业建厂房等建设项目,也将相应增加40元。
新增加的40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包括供水管网建设配套费20元,城区义务教育建设配套费20元。增加部分专项用于城区供水管网的建设、改造、更新和维护,以及城区中小学的新建、改建和扩建。
记者从临沂市财政局相关部门了解到,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部分收费项目是面向建筑开发商的,会增加一些建筑开发成本,压缩了建筑开发项目的利润空间,但对普通百姓影响应该不大。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对城市供水管网及义务教育建设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