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7日讯(记者蔚晓贤)三青年本已因抢劫、盗窃等罪名被判入狱,可最近又被重审,原来,当年与三人相识的一个小偷被抓获后,为争取立功向警方道出了三人在两年前的一桩命案。
董某、岳某、蔡某三人2009年1月8日抢劫、盗窃案被侦破后,被青州市人民法院判处十四年、十个月、十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两人在济南监狱服刑。今年年初,张某因盗窃罪被抓获,在向公安机关交代问题时,为争取立功,向警方透露了一个重大案情。2008年1月,青州市区发生一起命案,一名50岁的男子被人在家中杀害,家中财物被盗,两年多来该案一直没有进展。张某透露他是该案的重大知情人。据张某交代,他与董某等三人相识已久,经常一起探讨偷盗问题。某日,张某向董某等三人介绍了一个“好活”,并将三人约到自己住处商量作案方案,并多次带董某等三人去踩点,张某交代,他所物色的“好活”正是被害人的家。得到这一线索,董某等三人立即被押回重审。
据董某三人交代,2008年1月9日,他们到事先踩好点的居民家中实施盗窃,原以为家中没有人,结果进去之后却发现屋内有一名中年男子,遂用匕首将其杀害,盗走家中8000多元的财物,事后三人约定保守杀人秘密,可没想到最终栽在了曾帮他们盗窃的“同行”手中(此案张某未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