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27日讯(记者曲凯通讯员于昕梁峰) 27日,在交警部门的整治道路违法行为中,一出租车司机称因交警对自己的处罚太严重,从而拒绝在罚单上签字。
27日,交警市南大队针对岛城出租车等信号灯时停在黄格线内、故意污损号牌、随意停车载客、乱变道掉头等道路违法行为展开了专项整治行动。27日下午1点左右,在香港中路南京路路口,巡逻交警发现一辆车号为鲁UT46XX的出租车违法停在黄格线内。民警随即下车对其违反法行为进行了查处,查处过程中交警发现,该出租车车身被擦拭得很干净,唯独后车牌上覆盖着一层厚厚的灰尘,当问及司机为何不擦车牌时,司机竟然说:“我愿意擦哪里就擦哪里,你们还管我擦车啊?”巡逻交警解释说:“故意污损车牌,导致车牌不清楚的要给予处罚。”“罚多少?”司机问,“按照规定要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
当交警开完罚单让司机签字时,该司机拒绝签字并说:“我觉得处罚得太严重了,我不签字。”说着就驾车离开了。据了解,如果司机对交警所开具的罚单有异议,可以拒绝签字,并要求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