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媒体称外逃贪官卷走巨额资金 商务部研究员辟谣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28日07:05  大众网-齐鲁晚报
媒体称外逃贪官卷走巨额资金商务部研究员辟谣
“4000贪官卷走500亿美元”的说法在海内外广泛流传已近六年之久。

  “4000贪官卷走500亿美元”的说法在海内外广泛流传已近六年之久,近日又起波澜。商务部研究院副研究员梅新育专门撰文驳斥该说法,以正视听。下文摘自梅新育所写文章,有删节。

  谣言如何出笼

  引起商务部新闻办专门出面否认的是这样一条媒体报道:“据商务部统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逃贪官数量约为4000人,卷走资金约500亿美元,人均卷走近1亿元人民币。”

  这条谣言起源于某晚报2004年8月16日刊发的报道《4000贪官卷走500亿美元,离岸公司提供洗钱便利》。这篇报道系该报某记者采访我后所写,起因是我写的研究报告《中国与离岸金融中心跨境资本流动问题研究》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

  需要说明的是,我本人也许是国内最早发表论文讨论跨国贿赂问题的人,但我并没有研究过腐败官员外逃卷走资金总量,以单个研究人员一己之力,也不可能得出可靠的数据结论,当时我接受该记者采访时没有提到贪官外逃,更没有提到这个数字。

  谣言之谬

  “4000贪官卷走500亿美元”之说固然夺人眼球,但只要冷静思索一下,便可知道此说荒谬。500亿美元按早期汇率计算约合4000亿元人民币,一个外逃贪官就要卷走1亿元,可能吗?成克杰以全国人大副委员长之位,其犯罪所得尚且是4000万元,不考虑留在国内带不出去的非法财产,平均每个外逃贪官就要卷走2.5个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的全部犯罪所得?难道中国建国不足55年时仅外逃官员中就有4000人级别远远高于全国人大副委员长?

  不仅“4000贪官卷走500亿美元”之说纯属捏造,极其荒诞;这篇报道中讹误比比皆是,在此略举几例:

  ——捏造了“资本外逃占外债比例”这样一个“关公战秦琼”式的问题。 该报道引用我的话说:“中国自1985年以来的资本外逃占外债增长比例超过50%,已成为世界上仅次于委内瑞拉、墨西哥与阿根廷的第四大资本外逃国。”实际上,资本外逃根本不体现在国际收支中的外债统计部分,而且我根本没有说中国“已成为世界上仅次于委内瑞拉、墨西哥与阿根廷的第四大资本外逃国”。

  ——大大夸张了中资公司给加勒比海离岸金融中心带去的收入。 该报道引用我的话说,“我们曾就加勒比海上的一个岛国算过一笔账:中资公司在当地投资带给当地的收益,是他们当年财政收入的一大半。如果这笔钱分到每个居民头上,每个居民可分4000-5000美元。”此说法完全错误。我在接受该记者采访时提到,2001年金融和商业服务创造了英属维尔京群岛49.6%的GDP,国际商业公司注册费收入占该岛政府经常收入的47.2%,相当于其全体居民人均4395美元,这个数字在报告原文和我写的其他多篇公开文章中均有披露,但那是来自所有国家的离岸公司提供的收入总和,绝不是中资公司一家。 据《东方早报》

  质疑 外逃贪官究竟卷走多少钱?

  外逃贪官究竟卷走了多少钱?这个问题注定是一个难解之谜,公众也只能根据国外不菲的生存成本,加上当事贪官“举家定居”的规模加以揣测。

  贪官卷走的钱数成谜的原因,恐怕离不开以下几个理由:一是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迟滞。贪官既然成功外逃,则财产转移必定很成功,国内自然打扫得干干净净。

  二是外逃后损失无从计算。很多“出国考察”前刚被有关部门约谈过的官员都能成功脱身,不是说明当地相关部门太大意,就是说明有人通风报信,于是各种数字自然成了一笔糊涂账。

  三是“裸官”成弊。一人当官捞钱、全家海外享受,在出境资本监管未必严苛的现实语境下,外逃贪官很容易将非法所得合法转移。

  四是某些地方部门对这些数字本身就投鼠忌器。他们既担心引起群众的情绪,也害怕监管丢了面子,因此“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2009年2月,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的一项统计报告显示,过去10年逃往北美和欧洲等地的中国腐败官员达1万多人,携带出逃款项达6500亿元人民币以上;而2010年1月8日,中央纪委副书记李玉赋在中央纪委监察部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通报消息:近30年4000官员外逃,人均卷走1亿元人民币。统计数据打架固然有口径不一等说法,但在外逃贪官问题上,如此大的落差显然令人倍感蹊跷。

  六年前为何不澄清外逃数字?

  日前,有媒体报道称,据商务部统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逃贪官数量约为4000人,携走资金约500亿美元,人均卷走近1亿元人民币。商务部新闻办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商务部从未正式做过此类调查,也未发布过此类报告。

  商务部的这一快速回应,未免让人如坠五里雾中。“商务部从未正式做过此类调查”是啥意思,是不敢调查,还是不愿去调查?另外,“正式调查”的意思也有些模糊,是不是商务部曾做过非正式调查,只是将这个调查数字锁进了抽屉里?

  其实早在 2004年8月,全国众多媒体就曾报道过,商务部披露至2003年底资金外逃内幕:4000贪官卷走500亿美元的重金。这则在短时间内已家喻户晓的“外逃数字”,当时却未闻商务部出来澄清过。那么,时隔6年,外逃“业绩”是增还是减了,几乎是常识便能告诉我们,增加的可能性很大。商务部6年前默认这个外逃数字,6年后否认正式调查,这除了让不明真相的群众甚感纳闷之外,只能缩减公众对严打外逃官员之信心。

  据《新民晚报》《时代商报》

转发此文至微博已有_COUNT_条评论我要评论

Powered By Google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更多关于 贪官 外逃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