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27日,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法院在对湘乡市育才中学踩踏事件庭审一个多月后,宣布了一审判决。法院认为,育才中学原校长叶继志犯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育才中学政教处主任陈新威、政教处干事彭和良犯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09年12月7日晚,湘乡市私立育才中学晚自习下课后,学生们在返回寝室过程中在教学楼楼梯上因为拥挤发生踩踏,事故造成8名花季少年罹难,多人受伤。
据新华社
转发此文至微博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