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上
什么样的案子要省高院院长齐奇大法官亲自出马?
昨天上午9点,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全省首例引渡审查案开审,齐奇大法官和刑二庭孙公幸庭长、陈增宝副庭长,组成此案的合议庭,被审主角是嘉兴水山机械有限公司董事长朴柱铎。
61岁的朴柱铎是韩国人。根据韩国提出的引渡请求,他此前在韩国涉嫌违规欺诈,所以想将他引渡至韩国,接受法律制裁。
这也是齐奇第二次审查引渡案。第一次是在2006年的上海,当时是俄罗斯联邦请求引渡涉嫌犯谋杀罪的俄公民沙宾科夫。
韩国为什么要引渡此人?
朴柱铎是2003年春节来中国的,去年11月15日被引渡拘留。
按他的律师的话说,朴柱铎是一个有着丰富学识的企业家,他在嘉兴的企业经营出色,前些年甚至被评上了浙江优秀企业。
韩国方面要将他引渡回国的主要原因有两个,即朴柱铎涉嫌违规欺诈的两项行为:
1.1994年至2003年,朴作为韩国(株)水山集团10多家附属公司的总经理,伙同他人通过做假账等欺诈方式,多次骗取金融机构贷款计243亿韩元(1韩元=0.0061元人民币左右),并获得相当于1019亿韩元的公司债券保证;
2.2001年至2006年,朴违规挪用水山集团附属的水山贸易公司回收资金19.44亿韩元归个人使用。
你在韩国有没有受过酷刑?
这次庭审的重点,在于此案是否符合中国的引渡法,以及中国和大韩民国引渡条约规定的引渡条件。比如,齐奇昨天还特地问他有没有在韩国受过酷刑等,因为受酷刑是“不引渡”的。
昨天上午审查结束后,这起引渡案就有了结果。
根据合议庭裁定,韩国请求引渡案符合准予引渡条件——这一裁定,将在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即可生效。 (通讯员 张兴平 记者 叶建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