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为了进一步加强保障住房建设,南京市正酝酿推出公共租赁房保障制度。记者从房产部门了解到,南京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办法,目前已经完成了草拟,并递交给南京市政府。公共租赁房保障制度,将为城市住房“夹心层”提供住房保障。
去年年底,江苏省酝酿出台了《江苏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江苏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初稿中表示,公共租赁房源的保障对象为已确定新就业人员、买不起经适房也买不起普通商品房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至于租金,初步考虑是市场房租价格的80%。
南京市也在去年年底对外透露,南京市今年也将推出1万套以上的公共租赁房,主要保障对象确定为新就业人员。南京市初步考虑给公共租赁房设定一个几年的保障时限,具体时限还有待明确。租赁保障对象在期满后如果还要续租,则要完全按市场价来支付租金。至于公共租赁房的租金,南京的标准将调整到市场价格的50%—60%。
作者:朱福林/来源: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