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复函体现政府尊重民意,但遗憾没有正面回答问题
南方日报讯(记者/刘丽)“没想到王荣书记给我回信了!”今年3月,深圳市突然宣布红黄的士加收2元燃油附加费,绿的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引发市民一片争议声。深圳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金焰更是直接EMS一封“十问深圳燃油附加费”的信件给深圳代市长王荣,呼吁重新召开油价联动听证会。昨日,金焰收到了深圳市委书记、代市长王荣委托深圳市发改委给他的复函。
代市长委托发改委回信
据金焰介绍,早在上个礼拜,他就收到了发改委相关负责人的电话,称代市长王荣已经收到他的来信,非常重视,并委托发改委发出了《关于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昨日,金焰收到了这封由深圳市发改委于4月22日发出的复函。信中表示“您给王荣代市长寄送的有关我市出租车燃油附加费问题的建议书收悉”,并就有关问题作出了答复。
复函主要介绍了深圳市出租车油价运价联动机制的基本原则:一是贯彻了四方分担的原则。“从实践上看,我市较好地贯彻了油价上涨由企业、驾驶员、乘客、政府财政四方分担的原则。从2005年开始,出租车经营单位给予驾驶员每月油补1460元;2007年,本来可以启动油运联动机制,但基于四方分担的原则考虑,我市最终没有出台红黄的的燃油附加费政策,而由政府财政给予驾驶员油补。2007年以来我市财政对出租车的油补累计已超过2个亿。启动联动机制就是贯彻四方分担原则的具体措施。”
二是与出租车在城市公共交通的定位相适应。“根据我市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出租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市民的常规公交出行方式是地铁和公共大中小巴,出租车并不是市民常规的公交出行方式。这一定位也决定了出租车行业的油价上涨不能由财政补贴长期全额负担。”
三是同涨同落原则。“联动机制体现了同涨同落。如果将来油价跌落到低一级的联动区间,燃油附加费相应下调甚至取消,是一种同涨同落、同向运动的机制。”
四是联动单元适宜。单元太小,对出租车经营者的收入波动影响较小,但可能导致联动频繁,甚至疲于联动。单元太大,联动的频率降低,对出租车经营者的收入波动影响较大,在油价上升期,出租车经营者要承受巨大的成本压力:在油价下降期,出租车经营者则可以获得偏高的收益,不利于稳定行业心态。国内其他城市也多以燃油附加费一次1元为联动单元。因此,我市选择燃油附加费一次1元的联动单元。
据深圳发改委介绍,早在2005年,我省的广州、中山等城市就收取了燃油附加费,杭州、无锡、北京、青岛等不少城市也陆续实施了燃油附加费政策。实践表明,出租车油价运价联动机制不失为化解油价上涨对出租车行业影响的有效手段。深圳发改委表示:“我们将根据我市出租车行业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我市出租车油价运价联动机制,更好地满足市民的出行需求,促进出租车行业的健康发展。”
“没想到王荣书记这么重视此事”
“真没想到王荣书记这么重视此事,亲自委托深圳市发改委给我复函!”金焰表示,非常感谢王荣书记的复函,他认为这体现了深圳市委、市政府非常尊重民意。
但金焰同时认为,非常遗憾的是,这封复函没有正面回答是否会重新举行价格听证会,而只是介绍了政策出台的背景。他认为,目前市民的负担已经过重,燃油价格上升的成本应当由政府、企业、司机和市民四方共同承担,而不是实行联动机制后全部由市民承担。
■背景回放
律师上书呼吁重新听证
3月9日,深圳市发改委联合深圳市交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自3月10日零时起,深圳出租车加收燃油附加费。一直关注公众利益等民生问题的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金焰,于3月15日通过EMS向深圳市代市长“快递”了一封“十问深圳燃油附加费”的信件,“我不知道王荣代市长能不能收到信,但我们希望官方能够重视公众意见的表达。”
他在信中还提出了四点建议:重新召开“油价运价联动机制”听证会,充分听取市民意见,然后再决定是否开征燃油附加费;取消2元档次的燃油附加费,而是与其他城市一样收取0.5—1元的费用;将“燃油附加费”目前2个月的观察期缩短到半个月;减少出租车企业收取的份子钱,并减免相关的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