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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交通违法将被曝光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28日09:26  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记者/谭志红)昨日下午,东莞市文明委召开成员(扩大)会议,部署十项专项活动。其中一项是建立“公职人员交通违法通报曝光制度”,公职人员如有交通违法行为,将通过媒体予以刊登曝光。

  镇街创文水平参差

  这是东莞自去年荣获“全国文明城市”以来首次召开的文明委会议。

  市委书记刘志庚说,“夺牌”之后,“保牌”任务更艰巨,稍有松懈,就可能丢掉荣誉,损害东莞形象。目前,东莞在社会治安、城市形象等方面亟待提升。

  去年,中央文明办委托第三方,对全国114个城市(区)进行公共文明指数评测。测评显示,东莞总失分比例为14.6%,其中失分比列前三位分别为:人际交往达到19.6%、公共秩序达到19.2%、公共环境达到13.5%。

  测评指出,东莞在城市管理、公共秩序、公共环境、公共服务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目前,市区和镇村创建水平不平衡,对比莞城、东城、南城、万江四个街道,各镇的创建工作起步较慢、力度不够大,存在明显的参差不齐现象。镇(街)和部门仍存在用“突击战”、“应景式”的迎接工作模式,检查过后放松力度,使迎检前和检查后形成鲜明对比。同时,执法管理存在“工作疲劳”,在交通高峰期,一些正在岗位上执勤的交警,对于机动车、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行为视而不见,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市民违反交通法规的风气。部分市民的法制观念、公德意识、城市意识等较为淡薄,存在乱扔乱倒、乱贴乱画、乱停乱画等违法行为,对随地吐痰、破坏公共设施等现象习以为常,严重影响了城市文明形象。

  曝光不文明行为

  刘志庚表示,为了迎接国家的第二次文明指数测评,迎接亚运会举重比赛在莞举行,东莞市文明委决定从现在起到今年底,掀起“讲文明、树新风、迎亚运、当好东道主”文明行为及礼仪知识普及行动,重点推动开展十项专项活动。

  专项活动的第一项便是建立“公职人员交通违法通报曝光制度”,以规范党政机关、各镇街和事业单位公务车辆,以及公务人员私家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东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定期将电子监控设备和现场执法中记录、查处的公职人员有关交通违法信息,送交市纪委,由市纪委通报给东莞有关的党政机关、各镇街和事业单位。同时,公职人员的有关交通违法信息还将通过媒体予以刊登曝光。

  有关单位还将设立“不文明现象曝光台”,对交通违法行为、破坏环境卫生等行为,以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重点部位的环境脏、乱、差现象予以曝光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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