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谭志红)记者从昨日上午召开的全市简政强镇试点工作会议获悉,简政强镇试点工作自去年8月启动以来,已累计给试点镇下放事权575项。市委书记刘志庚在会上要求各部门大胆放权,今年7月,简政强镇将开始在全市铺开试点。会议还透露,市里打算将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的工程招投标,交由简政强镇试点镇自行组织。
试点镇已启动机构改革
经过认真研究梳理,去年10月东莞向两个试点镇下放了第一批事权248项,今年4月再下放第二批事权235项,加上原来已下放但未纳入第一批范围的92项,下放事权达575项,基本赋予了试点镇县一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
石龙、塘厦迅速启动了试点镇机构改革。石龙镇机关和塘厦镇机关从10个办公室分别调整为3办5局和6办4局,事业单位均从原来的14个调整为7个,服务管理机构实现了优化整合。
石龙镇委副书记周年友说,简政强镇机构改革后,石龙各部门机构由原来的35个调整为现在的26个,减少9个,精简比例达26%。其中,镇机关采用综合性办公室加直属局的行政配置模式。
塘厦镇委书记叶锦河说,塘厦共设内设机构10个,事业单位7个,包括市直部门派出机构在内的机构总量从原来的37个调整为28个,减少9个,精简比例为24.3%。
据周年友介绍,石龙本次试点改革的亮点之一就是明确每个镇属事业单位由镇哪个内设机构负责归口管理,明确事项上级下放的权限由镇哪个部门机构负责承办,并做了大量的理顺部门关系工作。
石龙针对新设机构还进行了全面的职务理顺和适度的人事变动,涉及职务理顺和调整任免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47人,包括镇领导班子成员5人、市派驻机构正职领导5人、其他干部37人。
审批时间大大缩短
目前,第一批事项交接已基本完成。除市委组织部下放事项时直接交办外,第一批下放事项涉及的部门全部制定了实施方案,与试点镇签订了委托协议,交付了业务专用章,开展了业务培训,许多事项已可在试点镇直接办理。
周年友说,目前,石龙已经依法行使多项社会管理权限,效果十分明显。
去年,石龙全年办结固定资产投资立项3宗,而今年第一季度办结立项就达6宗,办结时间缩短约1个星期。3月份以来,核准并审批最低生活保障户14户,以前本月审批要下一季度才能领到保障金,而现在是本月审批下月就可以领最低保障金,大大缩短了领取时间。
叶锦河也表示,塘厦许多审批办理时间缩短了3—8个工作日,有的甚至缩短了50个工作日。
东莞市综合执法局局长赖源顺说,简政强镇后,由于整个执法过程减少了由市局审批的环节,原来一般案件从现场查处开始,到上报市局审批,最后作出处罚决定,最少耗时5个工作日,现在缩短为1—2个工作日。
财政编制问题突出
试点镇也发现了简政强镇存在的问题。叶锦河说,在第一批下放的248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中,真正已经行使权限并办结的事项数量并不多。其中一些是塘厦基本用不上的,如内河水路运输企业设立及运力审批;一些极少使用的,如社区居委会设立、撤销、规模调整审核;一些使用有其特定的时间,如年度考核结果审批。
由于是摸着石头过河,市镇配合还不够默契。叶锦河说,部分市直部门还未就权限事项下放举办培训班,对试点镇的业务指导不够到位;部分市直部门在试点镇设置的派出机构由原来的垂直管理调整为下放给镇政府管理,但人、财、物移交工作还未真正开展;塘厦曾明确提出要求,希望有关部门能就一些专业技术要求较高的单位负责人任职条件提供具体的指导性意见,但未得到积极响应。
简政强镇后,试点镇的财政支出将会明显增加,但目前财政分成仍未确定。叶锦河表示,一方面,一些市直部门派出机构由原来的垂直管理调整为下放给镇管理,所需办公经费和人员的工资福利也由市财政供给转变为由镇财政供给。另一方面,试点镇要全面承接下放事项,会因添置检验检测等设备而大量增加一次性财政支出,也会因开展相关工作、维护保养设备、适当增加人员等而增加日常财政支出。
试点镇还面临着行政编制数量不足的问题。叶锦河表示,试点镇要全面承接起新下放的所有权限事项,势必对镇内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素质提出更高要求,但目前镇一级的公务员编制早已满编,既无法引进高素质人才,也解决不了现有优秀人员的身份问题。
■东莞简政强镇回顾
2009年8月14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市扩权强镇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成员会议,决定从2009年10月起实施扩权强镇试点,使石龙、塘厦两个试点镇具备县级管理职能。
2009年10月,东莞向石龙、塘厦两个试点镇下放事权248项。
2010年4月7日,东莞市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决定,为与全省称谓一致,将东莞市的“扩权强镇”改称为“简政强镇”。会议还决定,向石龙、塘厦两试点镇下放第二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事项,涉及235项。加上首批248项和试点之前下放的92项权限,截至目前,全市放权试点镇的权限共涉及35个市直部门共575项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