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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两岸已达成22项渔船船员劳务合作合同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28日10:15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4月28日北京消息 国台办新闻发言人范丽青今天表示,目前大陆经营公司与台湾中介机构已签订了近海及远洋等22项劳务合作合同。两岸渔船船员劳务合作进一步规范,推动两岸渔船船员劳务合作健康发展。

  国台办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记者提问:台湾方面表示,落实《海峡两岸渔船船员劳务合作协议》,台湾目前已有中介机构与大陆的经营公司签订了劳务合作合同,依照新制雇用的大陆船员,首批将于近期抵台。请问这是否标志着两岸渔船船员劳务合作规范管理有了一个好的开始?

  范丽青表示,目前大陆经营公司与台湾中介机构已签订了近海及远洋等22项劳务合作合同。按照新制雇用的首批37名大陆渔船船员于4月26日赴台。至4月底,还将有100多名大陆渔船船员陆续赴台。两岸渔船船员劳务合作进入了规范管理的新阶段,将有助于保障渔船船员及船主的正当权益,推动两岸渔船船员劳务合作健康发展。(中国台湾网 张辰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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