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部门:此举违规,须经交警和物价部门认可
本报4月27日讯 (记者 吴学强 通讯员 吕晓虎)今日上午,市民冯先生到万柏林区利佳小区找朋友办事,在该小区停车交费后,收费员给的是一张盖着业主委员会印章的“临时占道清洁费”票据,而不是正规发票。对此太原市物价局表示,小区的这种做法属于违规行为,应该先到交警和物价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才能收费。
早上9点半,冯先生开车来到该小区,进入小区门时,一个收费员将车拦下要收停车费。冯先生表示:“10分钟就出来”,但对方仍要求缴纳2元钱的费用。冯先生给完钱后,对方给的是一张白纸票据,上面印有“贰元”以及“利佳小区临时占道清洁费”的字样,盖着小区业委会财务专用章。
冯先生认为,票据上写的是“占道清洁费”,而不是停车费,万一车辆受损或被盗,安全得不到保障。“停车收费应给正规发票,他们却是自制收据,这样也太随便了。”冯先生找到收费人员,以开具的不是正规票据为由,要求退还停车费,对方拒绝并表示:只要进入小区,就要按次收费。
记者随后采访了小区业委会负责人罗先生,他表示小区现有325户居民,没有物业,一直由业委会管理。小区的私家车越来越多,停车已经是个头疼事,而附近几家单位的车辆和来办事的车辆也常停在小区,居民们对此意见很大。前些时候经过商量,业委会从4月份开始对外来车辆进出小区实行收费,这是经过社区和业主大会同意的,收取的费用用于小区的公共支出。
对于罗先生的说法,太原民星律师事务所的郭艺强律师认为,根据有关规定,收取停车费时应主动开具服务业普通发票,该小区使用其他票据代替正规发票属于违规行为。太原市物价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小区业委会需要先到交警部门划定停车位,然后到物价局收费处办理收费许可等手续后,才能按照规定收费,并使用正规的停车收费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