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骗购的经济适用房在隐匿四年之后终于露出了马脚,昨天,南京市房管部门公布了今年首例违规申购经适房的案件,被收回的房源将提供给符合条件的家庭。有关人士指出,住建部刚刚发文要求各地加强经适房的管理,南京市的这一举动恐怕并非巧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我省将按照住建部要求出台相关执行细则。南京市房改办也表示将尽快出台细则。
伪造离婚协议书骗购经适房
这套被骗购的经适房位于百水芊城小区,房管部门公布的资料显示,申购人在2006年5月以“公房拆迁无房居住”为理由,提出申购经适房,并在提供相应的材料后顺利获得了一套房源。在申购材料上的说明是,夫妻两人已经离婚,其中一方在公房被拆后无房可住。今年初,房管部门在调查时发现,这位申购人在当初递交的材料中做了手脚。其实这对夫妻并没有离婚,当初申购经适房时所提供的《离婚协议书》和《常住人口登记卡》均系伪造。
“他们在黄泥岗有一套公房外,还有一套住房,我们的申购条件中有规定,被拆迁家庭必须在本市没有其他住房,因此这个家庭根本就不具备购买经适房的资格。”房管部门昨天表示,这套经适房已经被责令退出,目前正在办理一户新的拆迁安置家庭的入住手续。
南京市房改办负责人称,住建部刚刚发文要求各地加强经适房的管理,而南京在申购“门槛”上一直要求很严格,之前也清理过多起违规购买经适房的案件。“其实这里有‘一紧一松’两个方面,‘松’是依照国家的政策方向,将越来越多的居民纳入到住房保障的范畴中来;‘紧’则是指坚决不让不具备经适房购买资格的人浑水摸鱼,发现一起,清退一起。”
将限制经适房住户购商品房
对于住建部要求的对违规出售、出租行为的清理,南京市房改办表示,该市一直不允许经适房的房主出租盈利,不过在操作上常常面临两难的境地。“未满5年就出租的,我们接到举报肯定会查,但是你今天查了,他明天再租,怎么办?”南京市房改办的相关人士还告诉记者,他们也发现一些家里经济特别困难的,几乎没有什么收入来源,将房子出租后每月收500元,然后自己在附近租一间200元的小屋,每个月就靠300元的差价过日子,怎么忍心去查?“有的是当地被征地农民,他们没有其他的收入来源,就是靠出租收房租营生,这部分人群肯定不能一刀切。”该人士说,还有一些城市被拆迁居民分到了位置偏远的经适房,但是小孩上学、本人就业仍然在主城区,他们往往将经适房出租并在主城区重新租房,这些出租行为能否全面禁租,都要综合考虑。
至于经适房的出售,记者从房管部门了解到,在2008年11月出台的《南京市经济适用房上市管理办法》中,首次明确了经适房住满5年即可上市,不过差价的50%要归政府。截至目前,南京已经有480户家庭办理过经适房交易,其中多数买方符合经适房的申购标准,按照规定,这部分人群无需上交差价。数据显示,480笔交易中有近百套房源需要上交差价。
针对住建部文件中提到的“已经享受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的家庭,再购买其他住房的,必须办理退出手续或补交相关价款取得完全产权”,南京市房改办相关人士表示,目前还无法限制经适房的住户购买商品住房,不过既然中央提出了这一要求,南京市将考虑修改现有的经适房管理办法。
青年人才公寓还在论证
在去年底南京市出台的楼市新政中,明确要求将在2010年建设部分公共租赁房和青年人才公寓,这也是该市住房保障新政中最大的亮点,以解决买不起房的“夹心层”的住房需求。然而,记者昨日从房管部门获悉,目前这一方案仍处于论证阶段,还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进展。
“要搞建设就涉及到资金投入,谁埋单到现在仍悬而未决,而且中央也没有文件对这一问题进行明确,所以公共租赁房与青年人才公寓的建设暂时还不具备条件。”有关人士指出,其实早在2009年7月,房管部门就曾酝酿过青年人才公寓的建设方案,当时的计划是分“两步走”:一是针对吸纳大学毕业生较多的大型公司企业,由房管部门协助其拿地,并在土地出让金、相关税费的交纳上实施减免政策,由企业建设,交付后只能提供给大学毕业生居住;另一种模式则是由南京市房管局在主城区选取零星的地块,建成后按照不同的档次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
业内人士指出,尽管近期的楼市调控政策给房价带来致命性的打击,不过城市低收入人群、新就业人员等“夹心层”的住房需求仍无保障,他呼吁政府应尽快落实去年底制定的相关规划,莫让人“空欢喜”。
本报记者 马祚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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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今年要建650万m2保障房
3月初,南京市公布了统筹建设的6个保障住房项目,分布在城北方向、城东及东南方向、城西南方向,分别为迈皋桥创业园项目、经五路象坊村项目、西花岗及周边项目、西善桥岱山西侧项目、白下科技园项目、上坊北侧项目。这些项目的总用地约5.98平方公里,总建筑规模约900万平方米,其中保障住房总量650万平方米,同时房管部门还宣布将配建10000套廉租房、公共租赁房和青年人才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