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8日电据台湾《中时电子报》报道,台湾一名女子被控与人通奸死不认帐,但却因自拍裸照中隐约让奸夫的内裤与公事包入镜,且同案的奸夫当庭坦承并转做“污点证人”,被法庭判处两个月徒刑。而奸夫却因对老婆坦承偷情,加上当庭指正,获得老婆撤诉,躲过刑责。
台北县一名36岁的已婚程姓室内设计师,前年三月因为替26岁的吴姓女子装潢设计房屋,日久生情,前年五月两人至汽车旅馆发生性关系,吴姓女子还自拍裸照刻录成光盘送给程姓男子当作偷情纪念。
不料一年过后,程姓男子的妻子无意中发现光盘,气愤之余对两人提出妨害家庭控诉,程姓男子立即向妻子坦承偷情,并转做“污点证人”出庭作证自己确实与吴姓女子发生性关系,获得妻子原谅撤回控诉。
然而抵死不认偷情,只承认和程姓男子有借贷关系的吴姓女子,却因为当初自拍送给程姓男子的裸照当中,角落隐约带到了一件男用内裤与公事包,程姓男子当庭承认“公事包与内裤都是我的”,还指出吴姓女子的身体特征,法官遂认定吴姓女子确实与程姓男子有亲密关系,依妨害家庭判处两个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