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退还演出酬金
阿Sa演出泡汤协办方讨说法
本报讯(通讯员于洋黄硕记者付中)因受“甲流”影响,阿Sa湖北歌友会被无限期推迟。记者今日获悉,歌友会协办方北京天盈九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因演出合同纠纷,起诉至法院。
该公司将宇乐乐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诉至朝阳法院,要求解除演出合同,退还演出酬金31万元。
天盈九州诉称,2009年8月与宇乐乐文化传媒签订《登台合约》和《补充协议》,约定对方安排阿Sa蔡卓妍于2009年9月27日赴湖北省黄冈市参加由原告协办的演出,共支付演出费29万元以及交通费2万元。
合同签订后,8月27日原告支付了全部款项。后因甲流的影响,双方协商同意延期歌友会。10月甲流影响降低后,原告多次以律师函的形式要求宇乐乐文化传媒履行合同,而对方一直置之不理。原告无奈诉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