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设施阀门崩裂水淹住户家
诉物业和开发商 索赔20余万元
本报讯(记者付中实习生唐莹莹)将中控冷热水井设计到住户家中,结果阀门崩裂造成跑水,导致住户家中过水面积达147平方米,造成家具等财产损失。为此,住户将物业公司和开发商起诉到北京铁路运输法院。
今天上午,此案开庭审理。沈某称,石景山区某小区房屋是其产权房。2009年12月18日早上7点半左右,家中公共设施“中控冷热水井”的“热水逆止阀”突然崩裂造成跑水。“房屋全部被淹,室内装修、家具都被损坏。”沈某表示。
沈某认为:管理小区的北京某物业管理中心对小区的公共设施具有维护、保管、保养以及注意的义务,应对损害的发生负责;开发商的设计为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所以对损害的发生也应承担责任。
为此,沈某将两家单位起诉到法院,索赔装修损失、家具损失、租房费、误工费等共计20余万元。
物业管理中心辩称,中控冷热水井属于供热单位负责维护、保管、保养,不在其责任范围内。
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其只负责单元门内的维修义务,中控冷热水井不在物业服务的范围之内,只有在业主报修的前提下,物业管理中心才进行维修。
并且在事发后,物业工作人员接到报修电话后立刻赶往现场,及时抢修,帮助吸水,已经尽到了物业公司应尽的义务。
开发商辩称,该案是物业服务管理合同纠纷,与其无关。该公司交房时提交了竣工备案表,证明交付的商品房是合格的商品,沈某也早已入住,双方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仍在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