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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限艾滋病麻风病人入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28日15:32  新民晚报

  据新华社北京4月27日电(记者陈菲)国务院常务会议日前通过了《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就两个决定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这位负责人说,两个决定取消了对患有艾滋病、性病、麻风病外国人的入境限制,并限定禁止入境的患有精神病和肺结核病外国人的范围。

  随着对艾滋病、性病、麻风病研究的不断深入,人们逐步认识到,限制患有艾滋病、性病、麻风病的外国人入境的做法,对本国疾病防控工作的作用十分有限,反而屡次成为我国举办各类国际活动的一个不便之处。

  取消对患有艾滋病、性病、麻风病外国人的入境限制,不会引起这些疾病在我国境内的高发和传播。多数国家和地区不限制患有艾滋病、性病、麻风病的外国人入境。目前,不限制患有艾滋病外国人入境的国家和地区已达110个。据马海德基金会介绍,目前除中国外,其他国家均未限制患有麻风病外国人入境。此外,2008年6月18日第8次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会议通过了《撤销对麻风病患者和麻风病治愈者及其家属的歧视》决议案,强调麻风病病人应当与普通人享有同等的权利。我国政府签署了该决议案。

  这位负责人还指出,轻度精神病病人不会对社会秩序、公共及他人安全造成危害,没有必要禁止患有轻度精神病的外国人入境。同样,“开放性肺结核病”并不都具有传染性,将禁止入境的患有肺结核病的外国人限定为“患有传染性肺结核病的外国人”更为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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