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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杀13人凶犯二审 死后愿把器官捐献社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28日16:47  大洋网-广州日报
广东杀13人凶犯二审死后愿把器官捐献社会
2月21日,成瑞龙在法庭上听取法官宣判。(资料图)

  “杀人狂魔”成瑞龙今日佛山二审

  被指杀害13人的公安部A级通缉犯成瑞龙,今日(28日)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节接受二审。据悉,案件分为两部分审理,江西抢劫杀人案不公开审理,广西桂林的抢劫杀人案、 视频:广东杀13人凶犯成瑞龙微笑面对死刑判决 来源:东方卫视《东方新闻》 浙江湖州杀人案和湖南株洲杀人案公开审理。针对后三案中检察院对其故意杀人的指控,成瑞龙提出异议。   

  公开审理部分

  浙江湖州杀人案:我不是故意杀人

  1997年中秋节前,成瑞龙和兰启荣潜逃到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县(注:现为南浔区),在湖南株洲市抢到的8万多元挥霍得差不多了。成瑞龙伙同兰启荣打算在县城物色抢劫对象。

  经过几天观察,成瑞龙发现沈某老是开着一辆桑塔纳进出高级酒楼宾馆,看样子很有钱。尾随他两三天后,我们来到他住的楼层,发现他住的套间对门房子是空的,两人在空房子里住下来,观察他的活动规律。后来兰启荣厌倦了,独自离开。

  兰启荣走后,成瑞龙独自在浙江南浔家门口作案,多次用刀大力劈杀、穿刺沈某面部、颈部、胸部,致沈某急性大出血,当场死亡。沈某妻子胡某从家里开门出来察看,又被成瑞龙撞击头部致昏迷,成瑞龙还用尖刀猛刺腹部,造成胡某重伤。

  庭上,成瑞龙提出自己并非故意杀人,只是害怕女事主发现,为了掩饰才用刀捅伤她,并称“她是否被杀,我不清楚”。

  桂林绑架房产商杀人案:人是兰启荣杀的

  成瑞龙在其女友李红(化名)处得知,在桂林做房产生意的李某比较有钱。成瑞龙和兰启荣决定绑架李某“弄点钱用”。为不引起女友李红的怀疑,他和兰启荣假装离开桂林,并让李红送自己上火车。但在下一站,成瑞龙和兰启荣便下了车,返回桂林。

  成瑞龙和兰启荣守在李某家的楼下,次日凌晨2时,李某回家时刚走进楼梯间,兰启荣便用刀顶住李某的胸口,但由于用力过猛,刀刺进了李某的胸部,致其倒地死亡。成瑞龙、兰启荣在李某的包里找到10万日元和一根黄金项链,随后,两人逃往杭州,并将项链兑换了五六千元现金。

  庭上,成瑞龙承认了犯罪事实,但表示当时只是打算勒索,李某也并非他所杀,而是兰启荣杀死的。

  湖南株洲杀人案:我并未杀死女事主及其女儿

  成瑞龙在庭上交代,他是在入屋盗窃时惊醒了男事主,随后两人发生厮打,他被男事主砍伤手臂,因此起了杀心并杀害了男事主,其后成瑞龙和兰启荣把女事主及其女儿带到荒山野岭。

  在庭上,成瑞龙推翻一审时的供词,提出并未杀死女事主及其女儿。杀死男事主后,他俩曾带着母女俩拦截一辆出租车逃走。在山上,成瑞龙打算把这母女勒死,当她们倒地后,他以为两人已死便离开。辩护律师称,此时两人并未死。

  证人的杨司机承认在1997年5月28日曾搭载2名男子、1名女子和1个小女孩。同时亦称在6月3-4日间,在路上“好像”还看到了这四个人,当时小女孩在大哭。附近商店老板梁生也作证,分别在97年5月28日和6月4日,两日里看到这母女在街上路过。

  由于案件发生在12年前,虽然男事主当时被发现死在屋内,但女事主和其女儿的尸体一直未找到,湖南法院也直到2000年左右才宣告母女俩死亡,因此成瑞龙的辩护律师称,由于证据不足,并不能证明成瑞龙和兰启荣当时确实杀死了母女俩。

  对于辩方提出的新证据,检察院认为杨司机的证词上多次出现“好像”、“应该”等不确定词语,证据不作考虑。

  最后陈述

  在最后陈述中,成瑞龙表示愿意将自己的器官捐给社会,让病人恢复健康,这是他临死前的真实想法。“我对不起很多人,我想对他们说一声,我错了。下辈子,我要做个好人。”

  相关新闻

  检院一审指控:成瑞龙杀害十三人

  佛山市检察院指控,1996年5月至2005年1月间,被告人成瑞龙流窜于广东、广西、湖南、浙江、重庆、江西等地,伙同他人或单独实施抢劫、故意杀人、强奸作案10起,杀害13人。

  其中,在成瑞龙实施的6起抢劫、故意杀人案中,共致8人死亡,1人重伤,在抢劫作案中,入户抢劫4次,持枪抢劫1次,抢劫财物价值人民币288610元;在成瑞龙潜逃期间,为抗拒抓捕实施的故意杀人案中,共致3名警官和1名保安人员死亡,1人轻伤;成瑞龙在流窜作案期间,还实施强奸案1起,杀害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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