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29日电 (记者谭浩、吴晶)中央组织部日前印发《关于下达2010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聘名额的通知》,明确2008年至2012年中央财政补助的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聘名额由10万名增至20万名,计划2010年新选聘3.6万名大学生“村官”,并就确保大学生“村官”选优、干好、流得动提出了要求。
自2008年3月全面启动选聘大学生到村任职工作以来,共有130万多名高校毕业生自愿报名应聘,各地共选聘15.9万名大学生“村官”,加上2008年以前部分省区市自行选聘的,目前共有20万名大学生“村官”在新农村建设一线干事创业。大学生“村官”到农村基层工作以后,充分利用自己的所学和特长,积极为建设农村、服务农民、发展农业作出贡献,同时自身也得到了锻炼和提高,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骨干力量。据统计,目前大学生“村官”进入村“两委”班子的占24.1%,其中担任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负责人的占12.3%;有创业项目的19527人,其中独立创业的5916人,合作创业的13611人。
《通知》指出,各地要认真总结近年来的选聘工作,完善选聘制度,规范选聘程序,坚持选聘标准;要对近两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下拨、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兑现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鼓励和引导聘用期满的大学生“村官”留村任职工作,期满留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任职期间除继续享受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外,同时还可享受同级村干部补贴。
大学生“村官”聘期为两到三年,今年全国将有4万多名大学生“村官”聘任到期。中央组织部提出,要建立健全大学生“村官”流动机制,引导大学生“村官”通过“留任村干部、考录公务员、自主创业、另行择业、继续学习”等五条出路有序流动,为新农村建设及其他各个行业输送优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