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小野) 昨天,长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法治长春”创建活动的决议》。
长春市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水平,着力建设法治政府。建立健全公众参与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和重大事项集体决定制度;完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完善重大项目风险评估预测机制;完善法律顾问团制度。
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依法及时纠正司法过错行为;深入推进警务公开、检务公开、审务公开、监(所)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切实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积极探索符合长春市实际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模式,加快推进社区矫正立法。
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完善以职代会为基础的民主管理制度,支持职工参与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