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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长春市委书记米凤君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30日02:42  汉网-长江日报

  据新华社电29日,天津市第—中级人民法院—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米凤君受贿案。

  检方指控,米凤君担任中共吉林省长春市委副书记、市长,中共吉林省委常委、长春市委书记、长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索取、非法收受16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82万余元,应以受贿罪追究米凤君的刑事责任。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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