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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衢州原政协主席涉嫌滥用职权罪被起诉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30日17:3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绍兴4月30日电 (记者 汪恩民) 由浙江省检察院立案侦查的衢州市原政协主席郑樟林(正厅级)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案,4月29日由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郑樟林,现年62岁,大专文化,原系浙江省衢州市政协主席,曾任中共浙江省衢州市委常委、衢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此前,经检察机关侦查查明,在衢州国光集团企业改制和浙西化工厂土地由工业用地转为商住用地过程中,时任衢州市常务副市长的郑樟林在接受原衢州国光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徐某的请托和贿赂后,违反衢州市人民政府抄告单、专题会议纪要和相关文件的精神,滥用职权,擅自决定改变浙西化土地工改商的土地出让金返还方式,并在事后疏于监管,擅自决定国光集团资产拍卖所得资金重复用于支付职工安置费用并授意和决定减免国光集团社保费用,导致国有资产损失2457余万元人民币。

  据检察机关的起诉书指控,1999年至2009年,郑樟林在担任中共衢州市委常委、衢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衢州市政协主席期间,利用主持市政府常务工作并主管全市工业经济、财政金融、体制改革、开发区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21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人民币1795965元、澳元2000元。

  检察机关起诉书还指控了郑樟林在担任衢州市常务副市长负责国有企业改制等工作过程中,滥用职权,导致905.54万元国有资产流失。

  2009年8月7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对郑樟林立案侦查。同月10日被浙江省公安厅刑事拘留,同月24日被依法逮捕。案件侦查终结后,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将该案交由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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